烏龍罰單申訴成功歷程分享 (莫名其妙的管理員 , 發個不用的二手品贈送文, 竟被移文?)

g79361204 wrote:




你好像搞不懂樓主是在分享啥~文盲?
看不懂可以多看幾次的.........(恕刪)
樓主罵人部分已經修改部分移除。

假設我今天去嫖妓被抓:警察用錯法條關我一個月,結果申訴冤獄賠償成功上來跟網友分享。分享作錯誤的事情就完全不能批評?
台灣人道德很低落事情只有300:3000嗎?
出車禍

罰300老實跟你們說嚇阻有用嗎?我只想知道騎車3載4載在路上跑比改排氣管的更恐怖沒有人唾棄?
你罵我文盲、樓主罵我小人腦袋(已經移除)何苦上網聊聊連嘴巴都要佔便宜,如果沒有雅量不要出來跟大家公開討論,水準很差。

騎車違規在路上自己得意方便,3000-300賺2700嗎?你不違規連300都不用付有什麼好得意?

分享內容完全跟素質有關:你要不要上下班時間在台北市4載看看?還等到出車禍才有罰單?
https://m.youtube.com/watch?v=pfqYQy0BeZw

adducul wrote:
其實是有的名詞定義,...(恕刪)


再補充一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章總則 說明的很清楚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x?lsid=FL012455

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
機車)。

最後有提到
前項第一款所指之汽車,如本規則同一條文或相關條文就機車另有規定者
,係指除機車以外四輪以上之車輛。

所以有針對機車定法條則以機車法條為準,不然應該就是以汽車法條來看
(哈~~應該是這樣~沒誤解其意思吧~~剛起床可能腦袋還不太清楚)


208喵喵 wrote:
樓主罵人部分已經修改部分移除。
假設我今天去嫖妓被抓:警察用錯法條關我一個月,結果申訴冤獄賠償成功上來跟網友分享。分享作錯誤的事情就完全不能批評?
台灣人道德很低落事情只有300:3000嗎?
出車禍
罰300老實跟你們說嚇阻有用嗎?我只想知道騎車3載4載在路上跑比改排氣管的更恐怖沒有人唾棄?
你罵我文盲、樓主罵我小人腦袋(已經移除)何苦上網聊聊連嘴巴都要佔便宜,如果沒有雅量不要出來跟大家公開討論,水準很差。
騎車違規在路上自己得意方便,3000-300賺2700嗎?你不違規連300都不用付有什麼好得意?
分享內容完全跟素質有關:你要不要上下班時間在台北市4載看看?還等到出車禍才有罰單?


如果你自身嫖妓被查獲,使用社維法應裁罰1500元, 結果被警察以法定傳染病防治法直接通報疾管局.
請問你會如何做?

因警察弄錯法條損害自身權益去跑申訴,你把申訴流程結果分享出來, 相信大家會記取你的經驗留做參考.
沒有人會去講說你去嫖妓會多可惡,造成社會更大的資源浪費在你身上.
因為現在沒有公娼有定期做性病傳染病檢查, 就因你去嫖妓有可能染病.
又設想你個人衛生極差使用公廁不當,讓其他人因你而又染病.

這種申訴流程就跟台灣人道德低落有何干? 你只是個人而已, 沒偉大到代表全台灣人.

你說罰1500有嚇阻作用嗎? 從被疾管局管制到只要裁罰1500元, 得意嗎?
你不要嫖妓不就連1500也不用付了.有什麼好得意的?
分享內容完全跟素質有關:你要不要去嫖妓3P 4P看看?還等到得法定傳染病才被管制?


言盡於此, 不再回應!

笑屎人的01管理員,刪文移文毫無標準可言. 一言堂的標準風格,就冷眼看01倒閉也不意外.
其實也不要讓員警懲處
有得申訴且補救成功即可
錢也不是進員警口袋
不會故意開錯條款
總之事情圓滿落幕就好
道理很簡單:我看你命珍貴但是你自己不當一回事,不要再4載在街上表演特技。
你自己懂法還犯法:知法犯法圖自己便利這樣行為300圓《台灣應該修法》國家便宜放縱你知道嗎?
老實跟你說:太小看機車造成的傷害嚴重性。
喵喵大
我相信 人性本善
如果板主今天可以不用四貼載小孩
我相信他一定不會這麼做的
有車開誰不開車
會忍心讓自己的小孩這樣

版主是分享烏龍罰單
不是分享 四貼

208喵喵 wrote:
道理很簡單:我看你命...(恕刪)
好燙!好燙! 修喔.....
講了一大堆……

首先,沒人說原po四貼是對的,

而且就是因為有錯在先才被罰,這有甚麼問題嗎?

一直在扯道德如何又如何,不累嗎?

現在又不是原po去搬弄法條規避罰則免去罰鍰,

人家也只是將錯罰的部分回歸原本該罰的範圍而已!

一直在扯東扯西,道德什麼的沒的?

難不成還要跟你道歉寫悔過書說下次不敢了,你才滿意?

重點不過是原po分享被錯罰的部分如何平反成原本該罰的範圍



208喵喵 wrote:
我只想知道騎車3載4載在路上跑比改排氣管的更恐怖沒有人唾棄?

剛好路過, 插嘴一下.

我覺得恐怖程度是: 改管很吵 > 四貼 > 三貼 > 改管不吵... 因為我真的有被改管很吵的嚇到過幾次, 但沒被四貼的嚇到過.
爬了這八層文……我都沒看到樓主哪裡得意

一直說別人“得意”分享挑戰公權力


然後用自己的主觀意識揣摩別人的用意,強扣別人一頂大帽子……

但是卻又一直把道德高掛嘴邊……


唉……
人家208喵喵 都發現其他幾十個人沒有看到的點.

現在208喵喵點出來才令人恍然大悟.

強烈建議原po應該發表正式道歉文,說明以後不會再犯了,並且把原本該罰的罰金差價捐出去才對...



而且以後01要禁止有關有違道德或法律的文章po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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