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9361204 wrote:樓主罵人部分已經修改部分移除。
你好像搞不懂樓主是在分享啥~文盲?
看不懂可以多看幾次的.........(恕刪)
假設我今天去嫖妓被抓:警察用錯法條關我一個月,結果申訴冤獄賠償成功上來跟網友分享。分享作錯誤的事情就完全不能批評?
台灣人道德很低落事情只有300:3000嗎?
出車禍
罰300老實跟你們說嚇阻有用嗎?我只想知道騎車3載4載在路上跑比改排氣管的更恐怖沒有人唾棄?
你罵我文盲、樓主罵我小人腦袋(已經移除)何苦上網聊聊連嘴巴都要佔便宜,如果沒有雅量不要出來跟大家公開討論,水準很差。

騎車違規在路上自己得意方便,3000-300賺2700嗎?你不違規連300都不用付有什麼好得意?
分享內容完全跟素質有關:你要不要上下班時間在台北市4載看看?還等到出車禍才有罰單?

https://m.youtube.com/watch?v=pfqYQy0BeZ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