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鄉民說的很有道理這種情況下幫不了什麼忙,有一種狀況就是現場啟事者要逃逸或是雙方爭吵,這時是真的就要跳出來說句公道話,就只有這樣~
我店裡前面的巷子就有過名牌車從巷口另一端狂飆到另一頭要趕那個綠燈,結果在最後一個巷口撞到一台機車,還兇巴巴罵對方對方有受傷,這時我就有跳出來罵,(你從巷口飆到巷尾引擎聲那麼大聲你在那邊兇什麼,開賓士了不起喔~一下車就先看車子有沒有怎麼樣)接著後面走來一個路人馬上接話{對阿這條巷子是很多學生在走的現在又是下課時間學生很多你剛剛在後面從我旁邊飆過去就差點撞到我~~~~~
這個時候才是要出來說話的時候~~幫忙報警的報警就這樣~~
像那外國人,他當時在現場想想他人說什麼~~下車~~說天阿~~快叫救護車~
不然它可以搖倒在地上的傷者,你還好嗎~像電影那樣演的(主角 大聲喊~快快有沒有人、快快叫救護車,有沒有人可以幫忙~~~~~~那不是廢話嗎~~~~
那種情況傷者一定是重傷~倒地只能等救護車專業的救護人員先判斷患者狀況在一狀況移動,再做出步急救。
如果有人現場去動傷者的話~假設 他的腳程反方向就有可以有骨折 就不可以冒然的去動它,他只會更痛,或更嚴重,如果你去動他的腰部,就可能會造成它更嚴重的後果脊椎骨折門有專業的程序處理會造成癱瘓,更不能隨意的去搖動,因為腦部可能受到重創,一搖可能會更嚴重,那種撞擊,可能也會有胸腔骨折,沒有判斷好冒然去做CPR只會照成氣胸,更嚴重的內出血甚至樂骨刺穿肺或心臟~~~~
懂嗎~~不要盲目的覺得外國的假人道就是正確的才是正義哪只是電影
其實當下能留下幫忙的人才是英雄 小弟的岳父在今年也是因車禍與對方纏訴官司這都是在受害者身上在加害 所以只要我遇到絕對挺身而出 第一時間的證人是最重要的 希望大家共警惕 因為當家人發生狀況時也希望別人為您挺身而出 ^^
抱歉回覆眾多,無法一一查看留言,針對部份內容回覆說話
許多人還是沒看清楚,再次聲明所說的為事後處理態度
大家回了八百多層,最起碼看過一遍是禮貌吧,路人甲都看過好幾次了
台灣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可能沒幾個,肇事者責任自有規範厘清處理
要完全守法的人很少,不是說不能違規,只是違規前不看清楚,這不止是自殺行為,還是殺人的行為。
部份版友們提及幫助者法律以及求償問題,所以最好的方法是不給予協助并聯繫相關單位,以免換來無妄之災
很多人問,我會怎麼做,我會下車看看現場有沒有需要幫助的人,再判斷應該做的和能做事情。就本次事件來說,說不定汽車的門卡住了無法開門,說不定肇事者被摩托車壓倒了需要幫忙,我都不知道,所以我會下車看看。不過,那也只是我。
我想的不是怕惹到麻煩,我想的是能不能幫助別人解決麻煩,不過,那也只是我。
萬一不幸遇到惡霸反咬一口,也只能認了,實事求事,據理力爭。我也不是好欺負的。不過,那也只是我。
今天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器,現場沒有其他人再麻煩樓主發揮你的愛心,夜路走多了會碰到鬼,被咬一次才知道痛。而且樓主怎麼可以講他是惡霸呢?他頂多是個14歲的乖小孩,只不過無照騎了車,車速太快,還闖了紅燈,最該死的是那個綠燈慢慢開出來的大七。
很多時候相關單位并無法及時的趕到現場,并不是針對這個個案。如果大家都怕碰到無賴事後滋事,撒手不管只顧自身利益,到最後每個人都如此,受害的只有自己。因為當需要幫助的時候沒有人會來幫忙。
雖然偶有個案協助者會被反咬一口,但我相信,這些只是個案,媒體喜歡戲劇效果,絕大部份的台灣人還是善良的。多數人家會感謝你,甚至在未來有需要的時候會回來幫助你,或是多結交一個好朋友。
這麼多人會只報警,不救援的原因,絕對不是單一個案,而是很多的案例,照成民眾不敢幫忙。
滴水之恩,湧泉相報。不過現在社會真的太冷漠,多一點愛和包容,總有一天會回到自己身上的。
做好事要先保護自已,在自已安全,有餘力的情況下去幫助人,才是正確的。
有很多觀點小弟是同意的,如果法律有不合情理之處,應和立法單位陳請,比照歐美就事論事,現在不是要選舉了?陳請比任何時候都有用。
恐龍法條比比皆是,一般人能躲的掉就很利害了,這件事就是很好的例子,騎車的違規在先,無照,闖紅燈,經過路口未減速…大七,綠燈慢慢的通過被撞,還好有人證物證,不然怎麼扯都扯不完,為什麼正常行駛的人要為一個違規的人負責?被撞還要自費修車。花個幾萬幾十萬,如果對方不小心有三長兩短了,變成重大事故車。
如果每個人都學政治人物在比爛,比到最後大家都是最爛的了。
很多人問我,如果是自己家人有如何感想?撰寫本文時是在旁觀者的立場。
如果不幸至親為本次事件受害者,在沒有受傷的情況下僅有車損,那小弟會建議他自行評估經濟狀況和現場發生情況處理。畢竟不是什麽大事。
本次事件受害者,如果今天不是開車,如果是老人小孩,樓主還會叫他吞下去嗎?如果今天開大七只是個司機呢?樓主還會叫他吞下去嗎?違規的就因為他比較嚴重,要守法的吞下去,有這種道理?大七車主有權向騎士索賠,要是正常,不要是做善事。
如果不幸至親為其他事件受害者,在有傷亡的情況,定當氣憤不已,評估對方狀況後視情況處理,畢竟各種情況都有可能發生,無法定調
如果不幸至親為本次事件肇事者,先確保人平安無恙後和車主聯繫賠償問題,并加以嚴重斥責,在我有權的管理範圍內給予處罰。不過小弟應該不會叫他去死。
其他網友講的去死,形容的有點激動,不過不是每個人都是"奇樂"講了只是表達情緒上的不滿而以。
有些版友問我這個那個的怎麼不去關心,我也只能在能力所及內,幫助需要幫助的人。要扣帽子說我偽善,正義魔人,岳不群等字眼,我想請問這些版友您對我瞭解有多少?您又知道我現在是邊喝酒邊開車,抱著電腦打嘴炮?還是在孤兒院照顧小朋友呢?
為善不欲人知,去做,不需要打出來,講出來,而且這麼多人可以救,不需要去救一個,不把自已,別人的生命當一回事的人。
請勿將個人標準灌輸在別人頭上,我不是您女朋友,我也不想和您吵架。想什麽就說什麽,單純發表個人意見。有些事情有人會覺得假,但是真的會有人去做。沒有那麼多陰謀論。
發文本意很簡單,只是希望大家多關心大家而已,最後得利的還是大家。小弟也不是什麽大善人,也就出門碰到身殘朋友買包衛生紙,口香糖,夜市碰到乞丐給點小錢,碰到重大災難捐捐款款,八八風災自願下南部幫災民清理家園,協助救災。錢多少不是重點,心意才是。
提醒部份衝動版友網路匿名發言仍需負相關法律責任,並不是爲了喝止,這次罵我沒關係,歡迎盡情大放厥詞,我看到也就笑笑而已。但是養成了這種習慣,下次,駡了別人人家不放過你,爲了一時衝動跑法院,請律師,還要賠錢,就實在划不來了。請給別人多點尊重
大致意思差不多的,有意義,能回覆的問題,上述已補充說明,抱歉回文眾多,也無法一一查看回覆。
多謝各位指教,這次發文也學了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