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hugo2000 wrote:
分身?什麼意思?...(恕刪)
我搞錯了!!!


拍謝拍謝
tanitti wrote:
最後補充說明
抱歉回覆眾多,無法一一查看留言,針對部份內容回覆說話
許多人還是沒看清楚,再次聲明所說的為事後處理態度
台灣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可能沒幾個,肇事者責任自有規範厘清處理
部份版友們提及幫助者法律以及求償問題,所以最好的方法是不給予協助并聯繫相關單位,以免換來無妄之災
很多人問,我會怎麼做,我會下車看看現場有沒有需要幫助的人,再判斷應該做的和能做事情。就本次事件來說,說不定汽車的門卡住了無法開門,說不定肇事者被摩托車壓倒了需要幫忙,我都不知道,所以我會下車看看。不過,那也只是我。
我想的不是怕惹到麻煩,我想的是能不能幫助別人解決麻煩,不過,那也只是我。
萬一不幸遇到惡霸反咬一口,也只能認了,實事求事,據理力爭。我也不是好欺負的。不過,那也只是我。
很多時候相關單位并無法及時的趕到現場,并不是針對這個個案。如果大家都怕碰到無賴事後滋事,撒手不管只顧自身利益,到最後每個人都如此,受害的只有自己。因為當需要幫助的時候沒有人會來幫忙。
雖然偶有個案協助者會被反咬一口,但我相信,這些只是個案,媒體喜歡戲劇效果,絕大部份的台灣人還是善良的。多數人家會感謝你,甚至在未來有需要的時候會回來幫助你,或是多結交一個好朋友。
滴水之恩,湧泉相報。不過現在社會真的太冷漠,多一點愛和包容,總有一天會回到自己身上的。
有很多觀點小弟是同意的,如果法律有不合情理之處,應和立法單位陳請,比照歐美就事論事,現在不是要選舉了?陳請比任何時候都有用。
如果每個人都學政治人物在比爛,比到最後大家都是最爛的了。
很多人問我,如果是自己家人有如何感想?撰寫本文時是在旁觀者的立場。
如果不幸至親為本次事件受害者,在沒有受傷的情況下僅有車損,那小弟會建議他自行評估經濟狀況和現場發生情況處理。畢竟不是什麽大事。
如果不幸至親為其他事件受害者,在有傷亡的情況,定當氣憤不已,評估對方狀況後視情況處理,畢竟各種情況都有可能發生,無法定調
如果不幸至親為本次事件肇事者,先確保人平安無恙後和車主聯繫賠償問題,并加以嚴重斥責,在我有權的管理範圍內給予處罰。不過小弟應該不會叫他去死。
有些版友問我這個那個的怎麼不去關心,我也只能在能力所及內,幫助需要幫助的人。要扣帽子說我偽善,正義魔人,岳不群等字眼,我想請問這些版友您對我瞭解有多少?您又知道我現在是邊喝酒邊開車,抱著電腦打嘴炮?還是在孤兒院照顧小朋友呢?
請勿將個人標準灌輸在別人頭上,我不是您女朋友,我也不想和您吵架。想什麽就說什麽,單純發表個人意見。有些事情有人會覺得假,但是真的會有人去做。沒有那麼多陰謀論。
發文本意很簡單,只是希望大家多關心大家而已,最後得利的還是大家。小弟也不是什麽大善人,也就出門碰到身殘朋友買包衛生紙,口香糖,夜市碰到乞丐給點小錢,碰到重大災難捐捐款款,八八風災自願下南部幫災民清理家園,協助救災。錢多少不是重點,心意才是。
提醒部份衝動版友網路匿名發言仍需負相關法律責任,並不是爲了喝止,這次罵我沒關係,歡迎盡情大放厥詞,我看到也就笑笑而已。但是養成了這種習慣,下次,駡了別人人家不放過你,爲了一時衝動跑法院,請律師,還要賠錢,就實在划不來了。請給別人多點尊重
大致意思差不多的,有意義,能回覆的問題,上述已補充說明,抱歉回文眾多,也無法一一查看回覆。
多謝各位指教,這次發文也學了不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