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緩刑/不起訴/易科罰金這方面的" 案底 "有無...不起訴 : 檢察官的裁決 > 無案底緩刑 : 法官的裁決 > 緩刑時效期間無再犯所有刑事案件 > 案件撤銷 > 無案底易科罰金 : 不管你繳幾萬或是幾千萬,只是拿錢抵坐牢而已...終生有案底!首樓的朋友酒測高達0.8以上...就算法官給了易科罰金不用關...這案底...一定就是背上了!
如果我是法官我會直接判死刑酒駕本來就應該等同預謀殺人台灣的法律真的是沒三小路用想酒駕的請繼續~~出來跑總有一天要還的法律沒辦法搞死你總有一天你也會自己撞死記得不要傷及無辜就好想說我幸災樂禍的人先等到有一天你親戚被酒駕的人撞傷/死後再來談我想大聲說一句酒駕的都是垃圾早死早了
恕我發表個人情緒~因為我媽曾帶著我妹被酒駕的計程車撞~我妹重傷差點斷腳~我媽輕傷~事後對方還不清醒~警察要看證件還拿出50塊一張給警察(50元紙鈔的年代)~整個就很無言~也非常OX%#!所以我認為酒駕應該都要被關個幾年~用"年"起跳~扣車不得贖回~駕照終生不得再考!!酒駕真的是"非常非常自私"的行為!!個人情緒....看看就好...
89164131 wrote:既然純臨檢拒絕酒測不是妨礙公務,那麼被罰6萬可以換來不用被扣一年駕駛執照對有錢人來說應該不錯喔!不過喝的醉醉撞的碎碎這句話大家還是要警惕一下!..(恕刪) 你錯了 拒測就是直接罰行政罰的最高罰則包括扣車,吊照一年,罰鍰六萬都有處罰到,簡單說就是投降輸一半好處是可以免除觸犯公共危險的風險(也就是刑事責任),因為沒有測當然也就不能送公共危險(除非有肇事)所以如果自認為一吹下去一定超過0.55,那就拒測吧另外,就算有公共危險案底也沒啥,因為路上一堆人都有,對條伯來說這種案底他們根本沒在注意的通常都是有毒品,竊盜案底的才會加強盤查
未成年本來就可以騎車,只要年滿18歲且持有駕照即可。成年=年滿20歲;未成年=未滿20歲;成年≠年滿18歲;未成年≠未滿18歲。成年的定義只有一種:民法第 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別再人云亦云,錯把未成年當作是未滿18歲,而且也沒有民法成年及刑法成年的分別,因為刑法根本沒有定義成年的法條,年滿18歲要負完全刑事責任,但那跟成年扯不上任何關係。未滿18歲不得飲酒;未滿18歲不得吸菸;未滿18歲不得考駕照;未滿18歲不得購買及兌領彩券。以上都是未滿18歲不能做的事,而非未成年不能做的事。和成年比較有關係的是投票權,其餘有關禁止的規定幾乎都是以18歲作為分界點。腦殘媒體的影響力真可怕......
進有厚而入無間 wrote:緩刑 : 法官的裁決 > 緩刑時效期間無再犯所有刑事案件 > 案件撤銷 > 無案底 不是這樣喔!只要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前科記錄就會跟你一輩子,緩刑只是不必服「刑」,但「罪」仍存在,想把「罪」拿掉,只有總統有此權力:大赦(罪刑皆免)!獲判緩刑不會登錄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但台灣高等法院的「全國前案紀錄表」都會詳細記載,如果日後再度犯罪被檢察官傳喚,被問到是否有前科紀錄時,你就必須回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