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on_king wrote:
重點如果是取締"玩"...(恕刪)
這樣也會被罰喔,反正你只要手碰到手機都有事,警察才不會管你怎樣又怎樣。
昨天已經到夜市買一只手錶應急了,好久沒戴手錶了,最近賣錶的生意應該變好才是。
當然,我相信跟在警車旁邊,要抓到警察大人開車中"碰"手機是輕而易舉的事。
還有記者在說,如果騎車要看手機,必須把車停在合法的路邊(沒畫紅線),熄火,才可以拿手機出來"看",否則會被加開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最好都會地區找一個沒有畫紅線的路邊是很容易啦。
還有,檢舉達人也要小心,最好能證明相片是經由行車紀錄器所截圖,否則,還沒檢舉前,先被開一張行進中使用3C設備...有的沒的,那多冤。
在台灣就是這樣,明明一個立意良善的法規,到警察那裏去執行時,好像都會變調。就像路口禮讓行人明明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卻搞到如果真的遵守,在人潮比較多的路口,你可能除了紅燈右轉,你永遠也轉不了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