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X-R1 wrote:
關於這點我保持懷疑的...(恕刪)


請看看這張照片吧!
Yamaha GTR Aero
這如果真的是Whizzer NE5的話...放外面風吹雨淋可惜了...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ponjiayulady wrote:
不懂就不要亂講首先,...(恕刪)


是的,不懂就不要亂講,

他只要沒有變造引擎號碼、變造大牌,

就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只要沒有去驗車,就沒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

,開單,沒入車牌,都是行政處份,

至於單純貼牌沒變造引擎號碼及大牌卻遭偽造文書移送,判刑之案例,

有圖有真像,請貼聯結來證實,別再説電視了。

電視不要看太多,尤其是鄉土連續劇,死人都能復活

貼個案例給你看看嘿!

原作者小彬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4年度簡字第337號:
「公訴人認被告己○○、申○○因將失竊機車改掛合法之其他機車車牌,另涉嫌犯刑法第212 條之偽造特種文書罪,然查,偽造特種文書,須有「偽造」,即無制作權而擅自制作之行為,而被告己○○、申○○與林○○並未就原失竊機車車牌有何偽造行為,其改懸掛他車車牌,與偽造特種文書之構成要件並不相同,不能以該罪名相繩,惟此部分公訴人認與前開偽造文書罪有牽連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評析:被告把真的牌掛在一輛失竊機車上,檢察官認為被告的行為是偽造文書,但法院認為不是。根據這個判決的見解,如果你只是把一張B車的真正的車牌,掛在A車上,由於你並沒有「擅自製作」車牌,所以「把B車的真正的車牌掛在A車上」這樣的行為並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三六四號:
「惟按所謂偽造文書,乃指無制作權者制作虛偽文書,而汽車牌照僅為行車之許可憑證,係刑法第二百十二條所列特許證之一種,而非刑法第二百二十條、第二百十條所謂之準私文書。且被告並非擅自制作汽車牌照,僅係將監理機關核發真正之汽車牌照懸掛於他車,尚難認係偽造準私文書或偽造特種文書之行為,其駕駛改掛五C—九七四五號贓車之行為,亦難認係行使偽造準私文書或行使偽造特種文書之行為。」

評析:這個判決跟前一個見解相同,法院認為,把真正的車牌掛在別輛車上,由於沒有「擅自製作」出一面車牌,所以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既然不構成偽造文書,那麼你騎車上路當然也就不構成行使偽造文書罪了。

這裡同時說明,車牌屬於一種特許證,而不屬於(準)公文書或(準)私文書,所以偽造車牌觸犯的是「偽造特種文書罪」,而不是「偽造(準)公文書罪或偽造(準)私文書罪」,法律對於前者的處罰較輕,對後者的處罰較重。其實關於牌照屬於特許證這件事,最高法院在63年台上字第1550號判例裡就說過了,本文就不再將判例內容錄出,有興趣的可以自行查詢。


以上兩個案例,均有載明案號,若有質疑可自行上網證實。

現在既然證明不是違法,甚至該車也可能是Whizzer NE5而非自行拼裝之車輛

則你一開始説拼裝車主無恥是不是過重了?

你有想過有多少農民「無恥」的開著拼裝車

就為了把農產品賣到你家裡?

ponjiayulady兄 現在如何???

是否開始後悔看太多電視了呢?



也難怪大家會吵起來

這台車實在太稀有,配上碟煞也會混淆現有認知

車廠名稱:Woodstock
http://woodstockwhizzer.com/

1938年創立,1948年倒閉

這台型號:Whizzer Ambassador
http://woodstockwhizzer.com/ambassador.htm

http://www.retrothing.com/2008/06/rebirth-of-the.html

4行程138CC

Whizzer Ambassador和NE5應該都是以手工改出來的,目前還有出手工車
其他舊型號都是那時期出廠的古董

換言之,如果是舊型號就是合法

Whizzer Ambassador和NE5真的是改出來的拼裝車

這台應該也無法掛牌,那麼樓煮看到的應該是A車掛B車牌的違規車
估計也沒有完稅,所以不合法
潛水中

M4-PMC wrote:
是的,不懂就不要亂講,

他只要沒有變造引擎號碼、變造大牌,

就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只要沒有去驗車,就沒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

,開單,沒入車牌,都是行政處份,

以上兩個案例,均有載明案號,若有質疑可自行上網證實。

現在既然證明不是違法,甚至該車也可能是Whizzer NE5而非自行拼裝之車輛

則你一開始説拼裝車主無恥是不是過重了?

你有想過有多少農民「無恥」的開著拼裝車

就為了把農產品賣到你家裡?

ponjiayulady兄 現在如何???

是否開始後悔看太多電視了呢?


什麼不違法

直接找警察來處理這台車不就知道了

你以為只有沒收車牌這樣啊

整台車拿去銷毀壓扁沒聽過啊

講得那麼輕鬆

也不用補腦不算偽造文書啦

台灣法律隨法官判

別人不成立不但表你就不成立

有興趣可以試試看

又扯到農用車幹嘛

人家在私人果園,產業道路行駛又不犯法

跟在公眾道路行駛的貼牌車能比喔

我愛鮑魚 wrote:
也難怪大家會吵起來這...(恕刪)


你厲害

有圖有真相

幸運星 wrote:
你厲害有圖有真相...(恕刪)

金拍謝
潛水中
ponjiayulady wrote:
你高中憲法老師沒跟你提過不可以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犯罪還秀給大家看?

哪裡不無恥了?



ponjiayulady wrote:
這犯罪意圖很明顯

已經是偽造文書了

這車牌可沒被註銷

法律上他是一輛a博士的身份證明

ponjiayulady wrote:
不懂就不要亂講

首先,貼牌是偽造文書沒錯

ponjiayulady wrote:

什麼不違法

直接找警察來處理這台車不就知道了

你以為只有沒收車牌這樣啊

整台車拿去銷毀壓扁沒聽過啊

講得那麼輕鬆

也不用補腦不算偽造文書啦

台灣法律隨法官判

別人不成立不但表你就不成立

有興趣可以試試看
恕刪)


嘖嘖嘖~這算是被打臉惱羞成怒嗎?

信誓旦旦說這就是"無恥" "違法" "偽造文書"

不就是您老大嗎?

貼了判例給你看~還要東拉西扯~

整台車拿去銷毀壓扁 跟偽造文書 有何關係?

你說說看阿 你說說看阿!

關於偽造文書要不要去問你的高中憲法老師?(你真的有上高中嗎?)

你這麼有把握 那你叫警察來處理 然後再上來01分享結果阿~

你又說別人不成立不但表你就不成立

有興趣可以試試看....哈哈 你嚇我嗎?

高中時代就試過了 也被攔下盤查過 結果全身而退~

只是事隔多年 無法提出佐證所以不拿出來說嘴~

怎樣~現在你是不是又要說 那是那次運氣好 下次未必會運氣好?

有沒有違法 不是你可以主觀認定的(就憑你???)

多做點功課 少看點電視 對你有好處的~


ponjiayulady wrote:
又扯到農用車幹嘛

人家在私人果園,產業道路行駛又不犯法


你應該是太宅了 居然沒看過農民用拼裝車 走在省道 縣道

看來除了多做做功課以外 你還應該多出門走走

一直宅在家裡看電視 才會這樣坐井觀天...

ponjiayulady wrote:
跟在公眾道路行駛的貼牌車能比喔


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這台車行駛在路上?

我只看到一台車"停"在路邊~不是嗎?

不要看不順眼就上腦亂噴亂罵~這樣只凸顯你的無知!

所謂貽笑大方 就是形容你這種情況吧~

我愛鮑魚 wrote:沒電瓶不能騎沒錯

但肯定曾經有騎上路過

沒電瓶頂多沒電發,沒電系可用
老豪邁,老野狼,這些化油交流CDI的老車,拔掉電瓶用踩發一樣可以騎,沒試過嗎?

不論二行程還是四行程,只要引擎內有裝電盤,可以發出點火信號,足夠讓引擎點火,引擎就能動作!

君不見一堆手拉二/四行程引擎都沒有裝電瓶,還不是轉得很高興?
夜市用的發電機,汽油抽水機,手提式割草機,汽油落葉鼓風機,以上那一台有裝電瓶?

那種通用小引擎掛到車架上,就可以是一台簡單的機械腳踏車了,方向燈什麼的其實問題也不大,電盤做適度改良,讓引擎能吐出一些額外的電就行了
URD wrote:
沒電瓶頂多沒電發,沒...(恕刪)

化油車沒電也可發沒錯,前提是要有東西可發

這台怪車,只能用電瓶發動
潛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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