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理之手 wrote:
政府應該落實60歲以...(恕刪)
我遇過雙耳全聾的70多歲老先生開車,當時真的替他很擔心,
某種原因也是因為沒很好的替代工具可以讓他搭乘(看不懂,又聽不懂)
前天去南投,就先後兩台機車(都是老先生),跑進內側車道,超危險的,
這個新聞我看很多次了,實在也想不出汽車有哪不對,家屬要車主注意前後左右,開車的人都知道,
車子就算在這樣都有死角,且當時車輛也不少,車主一定是優先注意前方,誰知道右邊會有人突然自撞(不知道是否也有可能地上壓到什麼才造成重心偏移)
同樣的情況我也遇過,後來我也沒理賠,當時機車擦撞我右後方,我也是覺得車都過一半了,是對方的問題,
後來由路邊違停那台車負責理賠機車騎士。(上警察局)
找回玩遊戲的熱情
我就在某個沒有號誌的巷子口.....跟機車對撞~
汽車跟機車對撞,
大家都認為是汽車的錯,
當時現場所有目擊者也都認為是我的錯~
但,
我自認擁有路權~
我叫了交通警察來畫現場圖,
交警也做了雙方筆錄,
留下雙方聯絡資料~
接下來我要求對方賠償,
對方認為自己騎機車是受害者(這心情我可以理解),
但對方開始叫來里長(後來選上高雄市議員)施壓。
我首先前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那些委員都是老人,
基本上就是說盡量和解不要上法院....
我又去交通鑑識課申請肇事鑑定,
當我拿到對方100%肇則(我是0%肇則),
我就知道我贏定了....
接著上法院申請簡易民事庭,
對方派那位市議員來當辯護律師,
我則是自己幫自己辯護....
開了幾次庭,
那位市議員就不來了....
最後一次開庭那小屁孩終於現身,
他對法官說:肇事鑑定書上說只是參考用,無法律強制效力。
法官回說:我人又不在車禍現場,我不參考肇事鑑定那我要參考什麼??
我最後勝訴,
小屁孩當然不現身賠錢,
我又進行財產扣押程序,
發現這小屁孩有上班,
所以法院每個月從他公司扣1/3薪水,
直到扣完所有金額(包含賠償金,訴訟費用......還包含5%的利息)...
寫了這麼多,
路權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