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朋友去考完駕照後給朋友載,就在一個路口撞上去了
我們是直行車,綠燈直行。
對方是對向左轉車,沒有轉向指示燈、所以雙方都是綠燈。
我們以時速約4X撞上去、因前方有一輛大貨車沒看到前方有左轉車,所以故往前騎,看到車子卡在轉彎處後、以剩下四公尺的距離,之後就撞上去了。
很所幸我先跳車了沒事,朋友也沒什麼事,人都沒受傷。
對方人也沒事,因為開車、他的右前門凹了一點,應該修起來不貴吧。
做完筆錄都兩個小時以後了.
我們雖然人都沒事但是朋友新買的機車就好像有點嚴重。
是NEX,前斜板破了、鑰匙彎了,前輪內凹導致輪胎卡進去、好像要把板金拉回,撞前面這些不意外
最意外的是後倫居然鎖死了?不是煞車鎖死,牽去車行老闆也搞不懂說要拆來看,害的三個男人用搬的搬到車上、好重、現在手臂酸的要死。
我想問的是像這種案件是私下和解嗎?因為現在不知道是我們要賠對方、還是對方要賠我們、又或是雙方不賠談和解,不過對方言下之意是要我們賠他們的樣子,但我朋友除了強制險就沒保了其他保險。
sai_0815 wrote:
交通事故不管是警察還...(恕刪)
話不能這樣說,當時小弟被人家側撞後輪(我當實給朋友載,他騎的是金勇150全壞在後輪那一帶),這樣你認為是誰肇事,這樣警察都能技術性寫成我朋友車速過快以致對方煞車不及,我是絕對被害所以只能寫自己受傷的部份以及一些無關緊要的其他警察不會問,告過失傷害我是一定贏但是我朋友會出事(他之於我算加害),所以後來除了實支實付以及修車..一個人3600就打發(我送到醫院才醒來我朋友右腳筋被車牌劃傷開刀)...所以.其實我不是很看好樓主這件,因為對方大可以說他已經先跟前車出來了,你朋友沒看到加上新手駕駛技術差,所以煞車不及撞上去,這樣搭上筆錄算合理吧
2012年9月無檔車可騎至今..每多一天心就多癢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