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幾天在橋上機車專用道上跟腳踏車發生車禍我在100公尺左右 就看到對方在車道內側 小弟在車道外側剩下50公尺左右對方開始龍頭不穩 往右邊偏 然後整台車打橫 佔住整個機車道然後小弟就撞上去了= = "我想要問各位大大 像我這樣 是算誰對誰錯 謝謝各位
jackey2003 wrote:剩下50公尺左右對方開始龍頭不穩 往右邊偏 然後整台車打橫 佔住整個機車道然後小弟就撞上去了= = " 50公尺還煞不住車,那你的速度一定不慢既然看到前方有異狀,你就應該早早減速緩慢通過,而不是直直衝過去所謂保持安全距離,不是說固定要有幾公尺,而是「保持遇到事故能夠安全煞車」的距離這個距離因人而異(車輛性能、駕駛技術、天候因素.....)~ 車速越快,安全距離就需要越長 ~
jackey2003 wrote:剩下50公尺左右對方開始龍頭不穩 往右邊偏 那麼遠看到你還不煞車 , 如果對方已經摔在路上你是不是要壓過去 ?後車撞前車 , 除非是對方從左側超過你後馬上右轉被你撞到 , 這種還有的談 ,但你現在的狀況肇責幾乎都在你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