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機車撞機車
因為我朋友臨停在快車道靠近路邊白線地區
當時有注意並未有任何來車
後來
突然出現一輛機車,時速大約60-70
直接擦撞到我朋友的車子左側
雖然有請警察來處理
但警察並不說明是誰的責任
警察只有告知7天後可上網查詢處理情形
所以想請教各位
上網查詢處理情形是否會把雙方的責任歸屬寫出來呢?
這次的事應該是誰需負起較大的責任呢?
因為還有後續的民事賠償必須處理
不過很慶幸的是人都很平安

先謝謝各位的意見囉
粉星 wrote:
最近我朋友與人發生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