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所知,社群網站都會有廣編(策劃式付費報導),與拿錢拍片po文的事實,大家看看就好,那位聲稱自己模仿的果汁杯實驗影片的老兄,你跟柯道歉幹麻,你要向中華民國著作權法、音樂權人、攝影師、導演道歉才對,另有否商業手段支援該影片拍攝,警方會調查的,youtube也知情後也主動移除觸法影片,這位大大,你最好跟大家誠實公佈片中真的是你的車,且沒有任何收受商業資源,別拿我們網友同情票,誠實才對的起支持你的我們。
koigu wrote:你要向中華民國著作權法、音樂權人、攝影師、導演道歉才對,另有否商業手段支援該影片拍攝,警方會調查的,youtube也知情後也主動移除觸法影片, 原來 [不是廣告效果,歡迎模仿.] 是廣告詞,真的模仿會觸法喔上面那句話好像也沒看到禁止商業拍攝?不管是不是收錢來做這段影片,只要不是造假,我就能接受。上面條列的一堆人,不也是收錢辦事的。對消費者來說有不同嗎?第一次的影片有引用廣告,如果你的爭點針對這個部份有侵權問題,我想大家不會有疑義。不過你的爭點不是這一部份,而是收錢拍片。對一般消費者來說,有差嗎?廣告不也是付錢拍片。
不懂原po這樣搞是有什麼好處?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合理的懷疑你收了商業資源?網路本來就也可以說是一個廣告平台,消費者要自行判斷才是最佳解決之道可以不要再亂這種無聊的議題了嗎?我還覺得看看你口中所謂的"廣告文"有趣多了
chieh76123 wrote:某軍的護衛隊效率之慢...(恕刪) 呃...看來跳入這種文章的討論實在是種錯誤我個人也對該廠處理這件事情的方式感到不恥只是純粹不希望看到廠商機車,網友又激進而已...這年頭這種文還是別回好了...不好意思害您的心情受到影響 被貼上護衛隊這種標籤還真是沉重
爽的將會是這些廠商,生氣或掏錢的總是消費者,大魔王已經解釋那是廣告公司求償追究非柯本人,至於消遣寫"副腫”的人,自己就不要心存僥倖,怎麼說都是非常不值得以身試法。clw543認為躲在網路後就沒事,?被著作權求償,會有高額的賠償金,如果是商業操作,那更是糗大了,而廠商你們也要有心理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