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回到家,我弟說,老哥~有紅包唷...我看~~怎會是罰單捏~~就把這個禮物打開一看....第一張是板橋光復橋往台北方向,大夥的機車停在西園路跟西藏路交接口第二張是綠燈後大家開始騎車時的狀態,我不解的是,小弟知道接下來西園路最內線是禁行機車,當然不會騎在最內線警察伯伯為何看圖說故事說我違規事由是禁行機車?罰單上寫:機車行駛禁行車道想請教魔友這樣子是否可以去裁決所申訴?
申訴也沒有用...因為第一張是你違規的事實第一帳照片你是在內車道,所以違規第二張照片只是為了照你的車牌所以...小朋友飛定了不過順帶一提那個路口因為旁邊是條子館可是會有人再樓上照相的喔以前同是一個月再那路口被照了3張都是西園路又轉西藏路後撇到一點點內車道就變成騎乘進行機車道嚕ps:大家回的好快....我才打完回就變成第三個了
這張一定可以申訴.............因為外車道有台大公車......我上次就是這樣申訴成功....不然就硬凹...說你為未行駛...該車道...你是前方十字路口的右轉入車....因為無法判斷是同一人....1.頭戴全照安全帽...2.你的衣服明顯是制服...3..無法由車輛的正面判斷車牌與第二張相片為同一人
贊成去申訴,因為1.警察依法行政,我贊成,但是劣法易罰,申訴是一種抗議.2.這樣也開單,太不厚道了,又是交通尖峰時間. 申訴.3. 誰說這一定是你.就沒有別人跟你一樣的安全帽跟機車.光po 文,就有人跟你一樣的,同一個地方被開單.4. 撐一下再繳罰單,爽.5. 讓監察單位也多一些工作,兩張照片賺幾百塊,太好賺了吧.6. 湊六點,會六六大順.缺點,要花點郵資跟精神.大家都申訴,交通法規會不會合理些.
我記得~~在車陣中 拍出來的照片不能當作告發違規使用!!就是那張照片不只你一台而是有車並行~那就不能當作告發你違規所使用!! 至於有沒有改掉 你就要去翻翻交通法規了坳到了就是你的~不過那邊竟然會拍喔>"< 我騎那麼久第一次發現那邊會這樣拍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