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昨晚27號下班吃飽飯,打算到台大新竹分院做肌電圖
但因為平常除了攸遊卡外,幾乎都是帶很少錢在身上
就在昨晚想說先去市區領的錢,在公園路上靠近轉角的非常機車那裡,有一台車從靠近笑傲江湖那裡的小巷子要出來左轉
連車都沒看就衝了出來,我因為前面的燈號就是紅燈的關係,所以已經在慢慢煞車了
但是那台車突然這樣出來,加上我已經快接近那裡了,反應的時間太短,就算後輪已經鎖死,還是撞上
我的機車被他汽車車頭壓到一點點,人是沒怎樣,就破皮縫的兩針
但我很不爽的是,我兩車發生車禍都是別人應注意而未注意
假如前面的燈號不是紅燈是綠燈的時候,那個倒楣的人不就要當超人了嗎!?
最後那位車主的老公趕到了醫院,他處理事情的態度讓我很滿意
所以就私下和解了,當然車禍的第一時間我就馬上打110
我想講的是今天大家都是用路人,不是說開車有個鐵甲保護就可以為所欲為
請前後左右多注意一下可以嗎!!! 人撞鐵一定輸的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