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話=============================
九月底才剛買了NEX GSR125挑戰版(黑黃)
本想說來個開箱文慶祝
只可惜牽來那下午就連續下了兩個星期的雨= ="
實在捨不得騎出去
在家拍背景又很亂...囧rz
加上緊接著忙處理婚事
實在也顧不得開箱文的事了
騎了一個月今天才剛破300公里
早上特地騎去換油保養
回來還好好擦拭一番
沒想到就在剛剛被撞了
====正 題(文長)============================
(地點嘉義市:民族路轉民國路,民國路和志航街口)
因為這條路視線差(路燈微弱,路況不甚熟,怕坑洞,所以時速大約不到40km/h)
行經到街口的時候
左前方一輛小客車突然急右轉
我煞車不及就從副駕駛座車門撞上去然後倒地
因為我車速很慢
所以我倒車的時候手撐地
沒破皮、人也沒事
第一時間是心疼機車刮傷了
趕緊扶起來看車況
這時候司機也下車了
問我人有沒有怎樣
我沒有回答他的問題
反倒生氣的問他怎麼開車的,不打方向燈就急切右轉
這時候他竟然好像想起什麼事
「居然又回去車內補打方向燈!!」
「居然又回去車內補打方向燈!!」
「居然又回去車內補打方向燈!!」
哇靠!!!太扯了吧(我已在心中想到一些畫面)
他人重新再走出來問我人有沒有怎樣
我回答他,我沒事,不過新車倒了很心疼
他走過來看一看就說:「我給你1000元拿去修吧」
(怒)!!我不可置信地再低頭去看機車刮傷的情形
因為路燈太暗
只能大概看到左前側燈旁的一片都刮傷了
我站起來回他說1000元怎麼可能夠
他就說那不然叫警察來測量吧
我就二話不說打110請警察過來
他則是請朋友過來處理
等待的過程中
兩個人有所爭執
我就不想理他,只告訴他,他沒打方向燈就右轉,我直行車,看警察怎麼判
這時候他竟然說:「有沒有打方向燈你說了算嗎?」
「我現在車子有打方向燈,等警察來看,羅生門,你看警察相信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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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這就是我剛剛想到不好的畫面
這時候警察也來了(有兩個)
A警察問了事發情況
果然兩個人講兩種樣
我突然看到路燈上有監視器
我就走過去問在測量的B警察『請問這支監視器還有功用嗎?』
B警察:「我不確定,可能壞了」
然後我又走回去看A警察寫的紀錄
這時候小客車車主的朋友也趕到了(簡稱朋友C)
朋友C直接走向我希望跟我和解
然後掏出了3000元
不過車主堅持他沒錯不要朋友幫他賠
一直要警察判斷兩車的過錯
所以A警察就在紙上寫了車主述說的話
因為字跡潦草加上昏暗
我只看到了很重要的一句話
就是車主說他20公尺前就打了右轉方向燈
這時候我就走回去跟A警察說
上面有一支監視器
B警察告訴我那支是好的(說謊是不好的,小朋友不要學)
可以去里長或哪邊調錄影帶出來看
A警察往上面一看
然後對著B警察問:「那支好的嗎?」(有摩托車騎過去)
因為距離大約15公尺
很幸運的B警察應該也沒聽清楚
所以很直覺的點了頭
這時候小客車車主整個臉色就變啦
我就跟A警察說
如果錄影帶調出來證明他是事後才打方向燈
我可以加告他作偽證嗎?
結果這時候朋友C就更緊張的湊過來拉開我
要我隨便開個價和解
我就跟他說
我只要他承認錯了
跟我道歉和賠我3000元就可以了
朋友C和他快速討論了半分鐘
他就走過來跟我道歉也賠我3000元
事後就是跟警察寫一些和解的筆錄紀錄
====事 後================================
回到家之後
檢查了一下
除了前左側燈旁的板子刮傷
後座後面那個(架車抬車那個)也擦傷了
3000元也不確定夠不夠(撞車的時候有打電話給買車的車行,打烊了Q_Q)
雖然心疼,至少人平安就好(自我安慰)
明天要去廟裏拜一下了
另外想到
要是今天沒有這麼幸運
B警察說監視器壞了
小客車車主硬坳他早就打了方向燈
這真的就變成各說各的話了
看來要去裝一下行車紀錄器比較好
最後想請教大家的是
如果遇到這樣的情形
對方硬不認錯
真的去調監視器才發現壞了也看不到
這怎麼辦
《文章這麼長,謝謝大家看到這裡》
裝一台行車記錄器吧
給你參考
保障自我權益自己來
今天是你好運 把他嚇住,改天萬一遇到比你強勢的就沒這樣好康了
自己有影像就站得住腳
之前我被撞跟你情況幾乎一樣
那時候我騎著小50 下班回程路上
前面有一台超慢得白色自小客車 慢到用跑的都可以超車
那時時速50左右 有在那台車後面龜一下(因為太奇怪了)再超車
因前面有個叉路 我超車前還特別注意對方有沒有打方向燈
就在我的車已經到那台車 車頭時他才轉彎
我的機車整個攔腰被撞 整個人連車往前噴
我爬起來第一句話:怎麼沒打方向燈
不跟他們多說先報警 那邊還有兩個目擊者(男.女)
一個(女)在跟車上兩個下來的傢伙談 不知道在講啥
讓我有很夠的時間報警
我跟警察講到一半頭就開始暈了 竟然沒辦法報位置 把手機拿給另一個目擊者(男)幫我講
接下來警察來了 騎車和開車的先做酒測 我有受傷直接把我送醫院
醫院處理才讓我度濫 四肢擦傷連觸診都沒有 看看擦擦藥就放走
問診更屌 只問了:有沒有戴安全帽 我:有 就這樣
我只知道隔天我差點掛掉 早上起來頭暈到爆 還有一陣子眼睛看不到 膝蓋明顯腫起來
急CALL朋友來幫忙 送去同一家醫院
醫生講一句話更屌:你不是有戴安全帽嗎?怎麼會頭暈呢~(我永遠都記得這句話)
還有死都不理我的膝蓋 我都已經用指的告訴他我膝蓋腫起來 他還說那是外傷都會腫的
到我換間醫院才知道我骨頭裂了 要一個月才能復原
身上的傷因為腦內啡作用而感覺不出來 往往都很嚴重 這也是一開始別和解的原因
筆錄我拄著拐杖去做的 一隔月後只能調解 調解完對方要賠1.4w
車子傷的都是殼 換一換就好了 主要賠是打工的薪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