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責任,請專業人士幫我回答

昨天2012/02/25晚上11點30分 發生車禍
雙方都是騎機車 
我是B車直行下橋,前方有機車擋住我視線讓我無法看到他前方還有車要右轉
突然前方那台機車左轉閃A車,讓我反應不及看到A車突然右轉我B車前輪
撞上A車右側,事情發生的很突然...
對方有打方向燈,但我視線被擋住沒看到,我車速40~50
上敘皆為筆錄發生經過所寫...


現場已經破壞了所以相對位置圖,只能畫行車路線

我想請問這樣就算去申請鑑定,結果大概如何?

車禍肇事責任,請專業人士幫我回答

事實上對方要右轉是朋友通知(雙載)打了方向燈已快過半個路口,
後方車閃過A車,我看到他轉彎就撞上他右側
給各位誠心建議以後發生車禍,真的什麼都不要想先打110報案就對了,一切等警方處理
不然像我這樣,可能對也變成我的錯了吧!?


謝謝各位 我會好好處理!
看來我以後騎車方式要好好改一下
還沒轉彎前我已經在他右側半個車身
所以我會好好思考自己騎車方式 謝謝!
文章關鍵字
事實上..是你的錯啊~未保持安全距離

前面有車擋著....這實在不是什麼好理由
一般在市區,哪台車前方沒有車在擋?

跟太近反應不過來...一直都是交通事故的主因

賠錢了事吧

路上的機車優先道 通常是單一車輛逐一行進用的,也就是說:不可能兩輛車併排同時前進

你是後車撞前車,單一行進 不管前方他做了什麼動作,你都不該撞上他
*撞上了他即表示你未保持好行車安全距離

*如果是兩條併排的機車道兩車同行,這就另需討論
對方人沒事情的話
算不錯了~
不然對方可以索取的賠償可能會更高~
因為有受傷的話 至少他就能以過失傷害請你上法庭了~
所以和解上有時候也比較難橋~(當然誠心最重要)

車損的話~
如上面大大說過的
後車撞前車 基本上很難解的~

除非你幾乎有影片可以佐證他也有錯~
但過失比例上一定還是你大於他(頂多理賠少一些些(按比例))

所以有誠意的談和解
看能否動之以情等等 減少理賠 大家雙贏最好~
就算當下報警,你還是有很大的肇事責任,因為你是在後面追撞,未保持安全距離

看到前方車多有狀況,就應該要小按煞車,以防萬一~

如果今天你是跟對方併行,行駛在對方旁邊,你要直行被右轉車撞,那才是對方的錯~

兩個有差,樓主騎車習慣還是改一下巴~
如果是像版大這樣的情形,
我只能說 是你的錯了!
除非A車急停或急轉彎,
但是A車有打方向燈,
所以照這情形你應該是100%的肇責,
>>未保持安全距離<<
ming2480 wrote:
我是B車直行下橋,前方有機車擋住我視線讓我無法看到他前方還有車要右轉...(恕刪)

沒保持安全距離~ 應注意未注意~
你都注意到了視線不良為何還不抓緊保持距離呢? 這不需要專業~ 是常識~

我朋友也被開過一張單叫~ 應注意未注意 吃罰單900
有人過馬路~ 但應難界定~ 但車主經過斑馬線即使沒違規~ 在斑馬線吃上了~ 應注意未注意 罰900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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