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是騎機車
我是B車直行下橋,前方有機車擋住我視線讓我無法看到他前方還有車要右轉
突然前方那台機車左轉閃A車,讓我反應不及看到A車突然右轉我B車前輪
撞上A車右側,事情發生的很突然...
對方有打方向燈,但我視線被擋住沒看到,我車速40~50
上敘皆為筆錄發生經過所寫...
現場已經破壞了所以相對位置圖,只能畫行車路線
我想請問這樣就算去申請鑑定,結果大概如何?

事實上對方要右轉是朋友通知(雙載)打了方向燈已快過半個路口,
後方車閃過A車,我看到他轉彎就撞上他右側
給各位誠心建議以後發生車禍,真的什麼都不要想先打110報案就對了,一切等警方處理
不然像我這樣,可能對也變成我的錯了吧!?
謝謝各位 我會好好處理!
看來我以後騎車方式要好好改一下
還沒轉彎前我已經在他右側半個車身
所以我會好好思考自己騎車方式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