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對方紅燈轉綠燈時 左轉(燈號是只有綠燈沒有方向那種)
我哥綠燈起步直行 速度不快 但是左手邊有台砂石車擋住視線
所以 對方左轉時可能也因為砂石車擋住 沒注意到
我哥就撞上去了
重點來了
我哥撞到後 車子大約在斑馬線前方一點
但人飛到大約2~3公尺外
後方有一名女騎士據她的說法是她接著又撞上我哥的車子
以下附圖
問一個車禍肇事責任問題(文長)
首先我覺得很納悶的是
為何撞到我哥的車後 車子不是在撞擊點??也就是我哥的車子的位子??
(有調監視器但是剛好有一台聯結車經過擋住畫面)
而卻是人車都越過我哥的車子??
為什麼有這樣的疑問呢
因為事發隔天到警局時做筆錄時
是我們最先到警察局 警察跟我們說等等三方都要來
且女騎士 因為認為我們是肇事主因 所以要我們賠償(WHAT??誰願意沒事去撞人家車子害後面車禍呀??)
當下我很好奇 通常後車撞前車不是後車責任較大嗎?(未保持安全距離等因素)
所以我就提出疑問 結果警察用超兇超不耐煩的口氣回答
人家撞到你們 不是你們的問題是誰的??你們不要摔車不就沒事??
當下我真的傻眼...我也是受害者吧??
最後事情是有圓滿結束 肇事車主願意賠償我們與女騎士的損失
但我請問的是
1.警察說的是真的嗎??後方騎士這種狀況撞上我們 我們肇責較大??
3.如果女騎士堅持我們賠償是否會成立??

asdd2185 wrote: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對方...(恕刪)


左轉的車要賠你哥..
因為轉彎未讓直行
而後面撞你哥的女騎士也要賠你哥..
因為他未保持安全車距

左轉車就不用看了
那誰賠女騎士..
一樣..不用看了..他要自付..因為他是撞人..且責任在他


你哥照理..責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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