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行駛於機車優先道有台汽車打了方向燈切進來,小弟因為在看轉速表抬起頭來發現汽車然後急煞滑倒撞到那台汽車請位這個狀況下責任歸屬為何?-------------我是分隔線-----------------------------各位大大小弟剛剛上網查詢關於路權的問題路權:就是用路者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它是建立行車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規則,也是判斷交通事故肇事責任的基礎所以他要切進機車優先車道時,必須讓機車先過去,才能進行切入。我這個論點能夠讓我站得住腳嗎?懇請指教
FighterDX沒有X wrote:小弟行駛於機車優先道...(恕刪) 以下幾個疑點先請問一下01. 請問該路段是否有十字路口(判斷汽車是否準備右轉)02. 請問車主是否有超速,符合該路段限速嗎? (這警察一定會先問,如果有行車記錄器更好求證)03. 汽車是否有先打方向燈(如果是準備轉彎還說得過去)
y2kms777 wrote:以下幾個疑點先請問一...(恕刪) 01. 請問該路段是否有十字路口(判斷汽車是否準備右轉)沒有路口 他是打算到路邊去買東西02. 請問車主是否有超速,符合該路段限速嗎? (這警察一定會先問,如果有行車記錄器更好求證)他沒超速03. 汽車是否有先打方向燈(如果是準備轉彎還說得過去)汽車有先打方向燈
FighterDX沒有X wrote:01. 請問該路段是否有十字路口(判斷汽車是否準備右轉)沒有路口 他是打算到路邊去買東西02. 請問車主是否有超速,符合該路段限速嗎? (這警察一定會先問,如果有行車記錄器更好求證)他沒超速03. 汽車是否有先打方向燈(如果是準備轉彎還說得過去)汽車有先打方向燈(恕刪) 個人見解..責任上..你的責任大過那台汽車..也許你會認為你是騎在機車優先..旦機車優先道可以開車的..在轉彎.準備停車.有的沒的必要條件前題外..汽車是可開在機車優先道的而就像你自己說的..汽車沒超速汽車也打了方向燈那..汽車盡了他應盡的責任..所以就責任上..你比較大的機會居高
這個問題很簡單判定...他偏進來時你與他的距離,在正常情況下 是否能反應煞住車能 就是你的錯較大無法反應 就是他的錯*你跌倒滑出撞到他,是因為你沒專心注意前面路況當然啦 這是必須舉證你應注意而未注意所以嘍 可以跟他坳(說:他偏過來害你無法立即反應),不過 其實應該是你錯較大
黑羽斷翼 wrote:個人見解..責任上....(恕刪) 以路權來看,你是直行車,他是變換車道,所以他應該禮讓。現實狀況由於雙方無法舉證,因此就事實來看,雙方都沒有超速,他變換車道到你前面煞停(買東西)是事實。你是直行車行駛於優先道是事實,我不覺得你有任何責任。換做兩台汽車也是一樣做法,內線車子往外切靠路邊停導致被追撞或怎擦撞正常下不是直行車的責任。
FighterDX沒有X wrote:小弟行駛於機車優先道...(恕刪) 如果他是急切過來那他的責任比較大(不過需要影片作證)不然正常後車通常都會被冠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如果是這樣你就要負擔比較大的責任畢竟騎車就騎車,不要沒事低頭看轉速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