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上週因為前方汽車右轉未打方向燈導致要直行的我(機車)被他從車頭撞上快撞到前我死按喇叭但是他完全沒有減速的動作結果修車花了我快1.6W(前剎*2/三角台/飛旋踏板/離合器拉桿/煞車拉桿/打檔桿/17吋輪框/軸承)以下附道路勘驗圖我要說明一點,那條路限速25,當時我們雙方一定都超速,但是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麻煩專業的幫我看一下責任歸屬或是我有沒有責任?(我這邊有警察給我的照片,如有專業人士需要可以PM我再寄給您,謝謝)
騎快並無關係 雙方速度一定都過快非主因你直行車 責任 他七 你三06160616 wrote:從車頭撞上快撞到前我死按喇叭但是他完全沒有減速的動作結果修車花了我快1.6W(前剎*2/三角台/飛旋踏板/離合器拉桿/煞車拉桿/打檔桿/17吋輪框/軸承)以下附道路勘驗圖我要說明一點,那條路限速25,當時我們雙方一定都超速,但是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麻煩專業的幫我看一下責任歸屬
andy810212 wrote:一定是8:2嗎?沒有判10:0的案例我認為當時我完全是正常行駛耶Q_Q 你自己都說有超速了...BlackDragon wrote:因注意而未注意就沒絕...(恕刪) 這要看警察的認定,並非一定
我有兩個經驗可以讓您參考1.我同事有一樣的狀況但是他是開車的人交通裁決的結果是說轉彎車必須要讓直行車先行,轉彎車輸掉全陪我同事陪對方三萬多警察是說,撞在車子的B柱之前也就是相對的機車的反應時間比較短換句話說就是汽車責任是比較大的地上的剎車痕跟刮痕的長度,都可以反推出撞擊時的速度2.我本人18歲也被一台白目摩托車沒打燈九十度轉彎出車禍因為我車速在台北橋爬坡時80km ,但是他急轉彎就是不對判決50/50 扣駕照六個月 請議員去講,改判三個月他也是罰扣照六個月,雙方自己負擔醫藥費 跟修繕費用我是韌帶斷裂,結果車一點事都沒有....打檔車還是比較堅固一點對方前手臂磨掉一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