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想請大家幫我看一下
今天下午在高雄市的中華路與民生路口,我在中華路上往南
車子數量...只能說沒很少,我的車速約50
剛進到路口時看到對向有一輛計程車左轉,但是一點都沒有要讓直行車的意思
結果前面的騎士為了要躲他所以往右靠
在我左前方的騎士為了躲機車也往右靠
這時候就輪到我了,緊急煞車+稍微往左偏,但還是撞了上去= =
對方腳撞到,醫生說冰敷就好,開了止痛藥給對方,醫藥費我也幫忙付了
對方車子左邊車殼破掉、排氣管外面的殼螺絲掉了
對方表示說是我撞到他,所以要我付他們的修車錢
後來我到車行看車子情況,處理的師傅說是他跑到我前方吃我車道,突然煞車也煞不住,所以是對方錯
但是我是認為應該是我自己沒有保持安全車距啦QQ
請問這樣子是不是我的肇責比較大?
第一次發生車禍想請大家幫我確認一下...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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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還好有穿防摔衣,不然我現在左手可能痛到不能動
整個人飛起來的感覺滿奇妙的,大家千萬不要輕易嘗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