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已久,自刪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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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man072088 wrote:
最近法案上路,警察八...(恕刪)

停個紅綠燈

就乖乖的等秒數倒數完

不難吧?

一定要想著警察就是會想盡辦法刁

而你也要想東想西來和他做對

oldman072088 wrote:
最近法案上路,警察八...(恕刪)
警察應該不會想管你這個吧.... 自己的安全自己拿捏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一條之一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注意喔是 手持方式 聲控 或用瞳孔控制 不在此限

但是 他以 其他相類功能裝置 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 還是可以罰你囉

等GOOGLE眼鏡出了之後應該還會在修法吧

然後一堆人在那裡吵說 用什麼GPS阿 看時間阿 警察用 手持方式 這一項就打死一堆人了

最近法案上路,網民十成會找這弱點來拼筆戰

於是上01看到一堆根本無腦的偷吃步,想問這種算在規範裡面嗎?

(網民隨便一個文章就180字起跳,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度過那好幾個180字?)

oldman072088 wrote:
最近法案上路,警察八成會找這弱點來拼業績

於是上網看到google眼鏡這種東西,想問這種算在規範裡面嗎?

(台北隨便一個紅綠燈就180秒起跳,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度過那好幾個180秒?)
google眼鏡也目前僅限開發者單位採購 能拿到也不會擔心這些吧

mr.F4NTAST1c wrote:
警察應該不會想管你這...(恕刪)


最近這種文還滿多的= =

oldman072088 wrote:
最近法案上路,警察八...(恕刪)


剛宣布這產品的時候就想到會有這問題了!

等產品上市普及化的時候!

法規就會跟它槓上!

到時候鹿死誰手呢?
美國已經下令這個眼鏡在行駛中不得使用了
oldman072088 wrote:
最近法案上路,警察八...(恕刪)

你還是去坐大眾運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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