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路邊的汽車要迴轉
我前面的機車時速約30-40 有煞住
我有載人且時速大約50 沒煞住 撞到前面的機車和汽車
我的乘客有受傷比較嚴重一點 我是一些小擦傷 汽車和前面的機車駕駛都沒事
兩台機車都去送修了
汽車只有車門板金凹陷還能開啟
車禍當時有報案了 也有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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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說他已經去辦出險了
我剛剛也有去問過我的保險公司
他說因為我只有保強制險 只能用在我的乘客 然後說汽車要負大部分的責任
拿了一張理賠申請書 叫我拿給我的乘客 還說汽車的保險公司會連絡我 就打發我走了
請問這樣的責任歸屬大概是怎樣
我修車的部分 汽車的保險公司會幫我處理嗎?
還有我是不是要去汽車的保險公司一趟?
接下來我還要注意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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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橢圓形是我的摩托車
藍色橢圓形也是摩托車
黑色是汽車

註:汽車是他們公司的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