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買安全帽
心情超差的 被古巴慣了14分

回程戴著新安全帽 快到家的時候
對向車道有行人衝出來穿越馬路 附近有斑馬線卻沒走
閃避不及我就自摔了 幸好沒撞到他 更幸好新安全帽沒傷到

他也很好心的幫我把機車一起挪到路邊(我卻忘記先拍照)
然後問我要怎麼處裡 當下我也很混亂
褲子破了 外套破了 鞋子破了
機車右側刮傷 排氣管刮傷 不過老車了 可以無視 希望機車沒有內傷
右腳膝蓋跟腳踝擦傷流血 右手肘下臂腕關節擦傷
髖關節擦傷紅腫

財損跟皮肉傷大概是這樣

當下請警察來處理 做完程序就回家了
警察是說可以告刑事過失傷害
反正等責任釐清再向對方求償吧

最後是最傷感情也是最俗氣的賠償問題了
像這樣的皮肉傷 花了我六百多塊錢的急診費用
除了憑單據之外還能要求多少錢的賠償呢 ( 精神部分就算了 我精神沒事)
換作是您 會怎麼跟對方談呢
當然直接說要賠償你的損失壓~~
如果不賠償的話,就告他吧!!
可以的話先看對方誠意再要求賠償金額多寡,對方不當舉動,造成別人的傷害,如果不對他要求賠償的話,對方是不會記起教訓的,那..........就還會有下個受害者出現~~
車損他要完全負責 所以去車行估價維修

人的話 除了醫療所花的費用 還要跟他要求

你所損失的錢(有上班的話 請假不能上班要被扣錢 這都要他來賠償)

如果只是學生 就跟他要求心理補償囉 我摔車了 我要去收驚 吃點補品補補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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