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4月中時發生了車禍。

詳細情形大概是:
在某一車流量不小的T字路口,因為當日車流量滿大的,左轉會有點心驚驚
所以跟往常一樣選擇自己跑到路邊待轉,(無待轉區)
接者綠燈往前行後被一位,闖紅燈的騎士直接攔腰撞上
因為我騎很慢,所以基本上連車都沒倒人也沒事
但是對方連人帶車一起飛了出去,事後馬上報警

然後鑑定報告出來後是我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因為沒待轉區,我根本是自作聰明)
所以我是主因,恩...好吧我認了。

接者幾次跟對方約出來喝杯咖啡,談一下和解跟賠償事宜
說明看醫生的醫藥費,請假工作損失,車子損傷
我願意負責。

終於最近第一次與對方有了大概的共識
看診的費用跟去醫院的交通費用
5K左右

左肩左腳挫傷,宜休養2週
無法上班10天工資+全勤獎金
13K

車子維修
6K

對談其實都很順利,我也跟對方約說過幾天會親自到府上
談更進一步的賠償跟和解事宜

但是這次到他家拜訪時,對方母親除了上述費用之外
又另外拿出了一張醫生證明說他兒子的重度憂鬱症又復發了
(還拿他兒子免役證明說他當初就因為這個所以不用當兵,本來情況很穩定了)
(現在被我撞到又復發了)
恩...到這邊我傻眼了,(心想..這是獅子要開口了嘛)
當下我也只能一直陪罪,對方母親說不是想跟我要錢
但是如果他兒子真的又因為憂鬱症無法工作的話
"道義"上請我要負責,我也只能笑笑說我會的。
並跟對方說好過幾天再來慰問他。

所以我現在到底該如何是好阿!!
如果對方真的這樣來個一年半載不能工作
那我該負責嗎??本來談的好好的,現在卻因為這一條
搞到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文章關鍵字
很多人 都遇到這問題過 好像"共潘那"一樣....

找有經驗的看怎麼盧 降低價碼

民代 熟的話 找去喬 當和事佬


(((你?)))"綠燈"往前行後(((被)))一位,"闖紅燈"的騎士直接攔腰撞上??

一整個怪,竟然說是對方闖紅燈撞到你,那怎麼會跟鑑定報告差那麼多?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你是進到無待轉區的路邊
等待綠燈後才要直行
綠燈亮後
也確認過十字路口沒車才騎行
而你騎過了三分之二的路口
對方闖紅燈才撞到你
那這樣路權是屬於你的

如果你是剛變綠燈
但這時十字路口還有未通過的車輛
這時路權不一定屬於你的唷

所以你要先去確定幾項事
確認警方的車禍圖是如何畫的
如果發生的時間是這幾天
我勸你去看一下附近有沒有監視器
趕緊去備份
去問一下有相關專業的人
有些縣、市政府都會有些免費的法律諮詢
你可以先問看看
哪位律師比較懂得交通事故的處理
你把你全部的資料拿去給他看
請她幫你分析
這樣會比你在這裡問網友
還要準確也比較不浪費時間
謝謝各位的回復,其實一開始
我知道各位會有疑惑,但其實應該算是我自己不懂事

該路口並無監視器,我沒辦法證明對方闖紅燈,而對方也堅持他自己是綠燈
還有我因為不知道車禍發生當下該如何處理,所以出車禍時
我有移動過我的車子,因為我沒倒地當時擔心用路狀況所以有把車子往前牽
(還是打電話叫警察來的駕駛跟我說不要再移動車子了)

所以才會落的今日發生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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