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別樓再吵白牌路權,非常有趣!小弟提出一些想法給各位前輩、後輩看看!
先描述一下小弟我,小弟我二十好幾,有重機駕照、也有重機,但主要是騎白牌,沒有汽車但有駕照,偶爾也會開。
收入不重要、興趣是騎機車,所以先擁有了重機,家庭與人生安排不在討論範圍,今個兒只討論作為用路人的義務。
隔壁樓提到了路種速限、各式車種動力、霹靂啪啦一大堆,小弟我覺得那一點也不重要!
但有些白、綠牌車種用路人確實是危險,這是我們兩輪共閃,閃慢老、閃快孩、閃無理車!
要不白牌出廠強制限速最高70km/h,再怎麼催油門都只有70,豈不安全更多?(題外話看看就好!)
以下正題開始!現行法律搭配各項措施更能杜絕三寶!
所有車種違法改裝「傳動設備」一律扣車、吊銷駕照、罰金十萬以上,累犯即公共危險罪。
所有車種每三年須驗車,無須負擔費用,超過時限六個月未驗車得吊銷牌照,三個月後可重新自費驗車領牌。
若無違法改裝事實而未通過檢驗,經過改善得免費重新驗車一次,未通過則須自費重新驗車。
無牌車立即扣車並罰鍰一萬以上,可重新自費驗車,駕駛扣留駕照並參加6小時駕訓教育並再次考照通過可領回駕照。
駕駛每六年參加駕訓教育兩小時並再次考照,自負「部分費用」,未通過考照可免費重新考試一次,未通過須自費全額重新考照。
駕駛超過時限6個月未參加駕訓教育立即扣留駕照,參加6小時駕訓教育並再次考照通過可領回駕照,未通過考照可自負全額費用重新考照。
駕駛超過時限12個月未參加駕訓教育立即吊銷駕照並罰鍰一萬元以上,6個月後可自負全額參加10小時駕訓教育重新考照。
初次無照駕駛罰金十萬以上,強制進行20小時駕訓教育及考照,無須負擔費用,未通過得全額自負重新考照,累犯即公共危險罪。
以上違反規定者得特殊理由經地方機關認可之得免罰或酌量減罰及期限寬限。
實行的話專門運機車的會開心到爆,生意好的不得了!驗車廠也會到處都是吧?
歡迎討論,無理屁孩、無腦老屁孩謝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