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們是機車相撞,我左轉彎已過黃線進入左邊白線要進巷口時有注意到對方約三公尺時急殺車,對方車頭撞到我側邊車頭,對方超速且也沒注意到我,我倒地車子和人都受傷,神的是對方車和人都安全…今天保險員說我有七分的責任,請問這要怎麼會事呢?真的是我的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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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們是機車相撞,我"左轉彎"已過黃線進入左邊白線要進巷口時有注意到對方約"三公尺"時急殺車,對方"車頭撞到我側邊車頭",對方超速且也沒注意到我,我倒地車子和人都受傷,神的是對方車和人都安全…今天保險員說我有七分的責任,請問這要怎麼會事呢?真的是我的錯嗎?


不然勒?你有什麼具有公信力的證據證明對方超速跟沒注意到你?

對方3公尺急煞不就表示你根本沒給對方緩衝距離就直接彎過去,更何況還是撞你的車頭而不是車尾

駕照拿去燒掉好嗎
7分可以啊

如我我是直行車應該會很納悶為捨麼不是完勝

主要是先注意對向任何時速下的車能不能通過八
這就是台灣的法規,直行車有優先路權,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先行.
轉彎前怎麼都不看一下有沒有車子呢?
剩下三公尺才注意到對方....
小白JOE wrote:
請問我們是機車相撞,...(恕刪)


沒現場圖、照片及行車紀錄器可以評斷
照你的說法,你應該是直接左彎,沒注意到對向來車(不然就是被前車檔住有死角)
判你7還算合理,畢竟對方還是有看到你轉彎了才有煞車的動作
一般看你怎麼爭取啊,依你說的話判到5.5就差不多了

直行車是有優先路權沒錯,但不是大家說的直行車就有絕對路權
打過官司的就知道,記得裝行車紀錄器啊

小白JOE wrote:
請問我們是機車相撞...(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一條到第一百零二條都有相關的路權規定

看一看保障其他人的安全


確定對方超速

對方超速,你還出去讓他撞

3好+1好=




jie147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恕刪)


這算是傳說中的三寶嗎
如果雙方立場交換,你還會有這個問題嗎?

小白JOE wrote:
請問我們是機車相撞,我左轉彎已過黃線進入左邊白線要進巷口時有注意到對方約三公尺時急殺車,對方車頭撞到我側邊車頭,對方超速且也沒注意到我(你有注意到他嗎??),我倒地車子和人都受傷,神的是對方車和人都安全…今天保險員說我有七分的責任,請問這要怎麼會事呢?真的是我的錯嗎?...(恕刪)



路權的規定就是行車秩序,要確定能安全通過才可以通過。

你要安全通過,要確定對方是否有足夠煞車距離、反應時間

每個人對距離的判斷,車輛性能(煞車強弱),反應時間(發現危害煞車)都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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