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一則PTT轉貼的文章。主要內容如下"吉"人自有天象,不要亂貼文亂貼圖..注意網路言論PTT裡面提到的應該是光陽(如果不是請告知)想當初三星賣NOE7行動隨身炸彈(按照PTT文中理論我應該已經被告了)不是先檢討而是先發恐嚇信要求網友下架文章。結果被迫出來道歉。我很想知道這件事網友會怎麼做?大家覺得(盤子)(打10個)就會被告....是真的嗎?有人已經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了嗎?-----------------------------大家怎麼看這件事??
日本吸血鬼 wrote:01 有一則PTT...(恕刪) 台灣最不缺的就是酸民可以評論他的價格可以評論他的缺點但改圖來酸就自己要有心理準備不要整天說什麼誰誰誰沒氣度玻璃心動不動就要告人行為如果沒有逾矩就不用擔心這些阿對了我不是K粉不用來酸我純粹看不慣現在酸民文化而已
是不是法院認證不清楚~但說話真的要小心,又不是使用者 也不是和他有關係的 跑去淌渾水~講爽後得到了啥? 是光羊向他道歉 還是她最後在各大論壇開篇道歉文?看過小老婆那篇了講的有講和沒講一樣 不過也只是那樣 一堆附和又不用帶責任 有事的都是被吉的那個~不管怎樣站樓看最後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