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前年發生車禍經鑑定事故在我 須理賠對方 對方說保險公司會處理 可我等了三個月對方保險公司才電話過來說車已修好全部都有單據要跟我索賠 當時說的理賠金額跟我想的落差太大,我未答應,後來保險公司就說會走法律途徑,之後就未再接到保險公司電話,經過了一年半才接到對方保險公司寄的法院調解訴訟書。 有下列疑點想請教各位大大能否幫忙解惑
1 車送修未通知我至現場瞭解修理項目,三個月後直接跟我索賠修理費,這樣可以嗎?
2 一年半後直接跟我提民事訴訟請問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益?

謝謝各位大大

gn02316900 wrote:
請問我前年發生車禍...(恕刪)


你可以貼單子上來讓網友看看價格合不合理
你覺得的跟事實可能有很大落差 事故責任在你 總是要賠錢 總不能幾百塊打發人這件事就當作算了
gn02316900 wrote:
請問我前年發生車禍...(恕刪)

到的是你的保險公司還是對方保險公司???
如果你沒保險,當初事故後沒積極處理
現在保險公司找上門了,沒共識當然是請法官判了
保險公司有的法務可以陪你玩
光出庭請假你就要浪費多少成本
出了社會多少要有法律常識,出庭就當學經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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