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別人小擦撞他轉頭看一下之後直接騎走

今天早上我從巷子中騎出來(我的角度來看我是直行),已經減速但是沒有停下查看有無車子經過 結果不小心a到一台騎過來的機車(我的角度來看是橫向),雙方人都沒受傷也沒倒車 速度也不快 沒有注意到他騎過來是我的錯 畢竟我從巷口出來本來就該注意 但是我們小擦撞後我跟他都停了下來 他看了一下我之後就騎走了 我看他直接騎走 我也沒有報警直接騎走 之後我停車下來看 也沒有掛痕(應該是我的前輪督到他的機車)這樣我會有肇逃嗎 我是在他騎走後才跟著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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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還是去警察局的交通隊備案一下,比較安全。
對方人沒受傷也沒車損
就不構成肇事逃逸

雖然對方似乎是不追究,但你也是要自保
想告你肇事逃逸也要知道你車號 才有目標可以告
你可以回想他的角度是否能記下你的車牌

要是你有行車紀錄器就最好,
可以證明 是他不追究離開

若還是很擔憂 那就到警局備案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alanniegg13 wrote:
最好還是去警察局的交...(恕刪)

已經過了事故當下 一整天了 還能備案嗎
如果都過了一天,那就不用再想了,日子照過就算了
andy5085 wrote:
已經過了事故當下 一整天了 還能備案嗎


還是可以到管轄派出所備案,
但是不會有現場圖這些文件...
人車都沒倒,車輛外觀也無明顯受損,不就僅是極低速碰撞頂了一下,有什麼擔心的,還備案累,別吃飽沒事浪費行政資源
擔心吃肇逃,沒人有任何損傷、是要告什麼?
真有那麼擔心,我看日後走路逛夜市碰撞到他人最好也去備案一下,不然改天就說你那一撞害他內傷無法工作
andy5085 wrote:
但是我們小擦撞後我跟他都停了下來 他看了一下我之後就騎走了 我看他直接騎走 我也沒有報警直接騎走

A3類指僅有車輛財物受損之交通事故。

A3交通事故,車輛尚能行駛,應先將汽車的四個車角(或輛胎)、機車倒地位置標繪在地面,並迅速將車輛移至路邊安全處所,避免妨害交通及二次車禍發生。
(1)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者,得不報警處理。

http://168.motc.gov.tw/News_Content.aspx?n=yMOiycYEcVJZWBWZKykWxw@@&s=VZllGp4LooILPYc3N$XW2g@@

如果他反悔, 上法庭你可以堅持

當時經你等待後, 對方未下車察看 (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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