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發生車禍,對方全責,肇事人是逃逸外勞
肇事人有姊姊是嫁給台灣人的
肇事人車禍後馬上被移民局抓走,目前好像是已經遣返
他姊姊老公出面作筆錄跟承諾會負責
之後也有在line上承諾會負責到底(截圖存證),看有什麼情況再跟他講
我方則是先養傷等醫院療程結束後(確定沒有後遺症)再約和解
現在傷也好得差不多要約和解的時候,對方卻想打著當事人已經被遣返
對我方開出的和解單據東砍西砍,現在比較擔心的事情是
如果和解破裂要提告,可以主張當初Line上承諾的事情對代理人(肇事人姐姐的老公)
提出告訴嗎? 因為肇事人已經不再國內要怎告....
其實也不是很大的金額,頂多2~3萬就差不多
只是真的很不爽當初代理人說得很阿莎力,現在真的要請款和解又在那543
受傷幾個月不方便已經很不爽了,真的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