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主幹道 騎摩托車
突然車陣中鑽出一台腳踏車 煞車不及撞了上去
現場該路段為雙黃線 , 腳踏車是跨越雙黃線鑽過車陣 突然出現在我的面前造成車禍的
想請問這樣的案例 , 對方如果告我過失傷害 會成立嗎?
是否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
直接鬼之橫切上快車道要直接跨過雙黃線,完全不看後方是否有來車
我同事在快車道上反應不及追撞上去車子犁田,雙腳受傷
外勞也被撞飛在地上滾了幾圈,還好雙方都皮肉傷沒啥事
外勞的同事有到公司報訊,外勞的老闆聞訊趕來
抱怨說上個月才幫外勞處理一件,現在又來一件,叫他們要遵守交通規則
不要直切雙黃線就是講不聽,事發時我同事有報警請交通警察來判定責任歸屬
對方老闆很明理,自知員工理虧,不想浪費時間上法院,就直接要談和解
我同事機車上有改裝精品加上可能要回診幾次的掛號費算一算
老闆幫外勞談定賠償4萬元每月從薪水裡扣,要給她一個教訓
我同事運氣好一塊錢都不用賠,和解金用轉帳的留下記錄
收到錢後雙方約在派出所在警察的見證下簽下和解書
車修好後,他馬上花了3、4千元買一台行車紀錄器裝在車頭
以防這些不可測的移動式神主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