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請教各位大大一下
今天下午我哥哥位於台南市文賢路上發生車禍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2.3點那邊我哥哥他們一群人騎在台南市文賢路上,我哥哥的車前方有一位載著玻璃的阿伯騎著機車
然後聽我哥說那位阿伯突然停下來,停在路中央的樣子,我哥哥也不知道他要幹麻,
就想說從他左邊騎過去,誰知道他突然又要左轉的樣子,又騎動了,聽我哥的敘述他連方向燈都沒打

然後我哥就撞上去了,臉的右側也被玻璃削掉了一塊骨頭,然後牙齒也斷了3根,還有腳啊也都有擦傷

晚上聽我媽的說法是,那位阿伯誣賴我哥說是我哥去撞他的?
可是那位阿伯突然停下來然後都沒打方向燈的又要左轉的樣子

請問一下誰的錯比較多呢?
我哥的時速約為40左右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一下,因為這是我們第一次遇到,什麼都不知道

謝謝
愛吃貓的魚 wrote:
阿伯突然停下來,停在路中央的樣子,我哥哥也不知道他要幹麻,
就想說從他左邊騎過去,誰知道他突然又要左轉的樣子,又騎動了,聽我哥的敘述他連方向燈都沒打
恕刪)


情境模擬:
前車轉向未打方向號誌燈,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去
以單純文字情境來模擬,後方撞上去的責任較大

愛吃貓的魚 wrote:
阿伯突然停下來,停在路中央的樣子,我哥哥也不知道他要幹麻,
就想說從他左邊騎過去,誰知道他突然又要左轉的樣子,又騎動了,聽我哥的敘述他連方向燈都沒打

然後我哥就撞上去了

以上敘述屬於後車撞前車
責任屬於後車肇事



但是當時有報警嗎
可以依照現場圖來判定
還有筆錄的資料來判定
也可以依照片來判定

基本上後車撞上前車都是後車的責任較大
除了你能提供他是蓄意或前方無狀況突發性煞車等
責任才會屬於前車

後車撞前車的情況屬於
民事和刑事
磨磨磨出火花好燙唷
其實沒看到圖面 也不能肯定肇責
有可能未保安距 追撞前車
也有可能對方變換車道 或者 轉彎 直行

但是 不是有規定 車輛所載的貨物有一定大小限制
他所宰的玻璃已經超出標準 有危險駕駛的可能
你自己去查一下吧
都有錯!
後車錯的比較大
但是阿伯一定要賠玻璃照成的傷害!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有時真的很難釐清...
只要那個阿伯和你哥不同車道

就不是後車撞前車

也就是說

如果阿伯由慢車道要跨越快車道直接左轉,和快車道上的你哥相撞,那就不是後車撞前車了

但如果是同車道內相撞...........那就不樂觀了

不過,如果那個阿伯載的玻璃超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內,機車搭載貨物的長寬高...相關安全規定

那你們還有一些機會在刑事上扳回一成

就是說,後車撞前車的部份沒有爭議

但是,你哥的右臉被玻璃削掉了一塊骨頭,牙齒也斷了3根的主因是阿伯載的玻璃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內,機車搭載貨物的相關安全規定

那阿伯在過失傷害的部份也就沒有辦法完全卸責

車禍鑑定報告是很重要的刑事判決依據,但刑事判決不跟著車禍鑑定報告走,不是沒有先例

因為刑事判決是以因果論,而不是以結果論
PEUGEOT好?PEUGEOT妙?PEUGEOT聒聒叫? 切... 我又不是獅幫義和拳.白蓮教 少來這套
主要還是車道問題~
如果你哥跟阿伯不同車道,哪就ok,因為我也有遇過類似的,以前我騎快車道直行,突然有台機車從慢車道未打燈還壓車左轉,就這樣撞上,我就沒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麻煩。
補充,我也有遇過一次車禍是,我再左轉道,綠燈左轉,我很確定我先看後方(就是擔心有白目穿越雙黃線超車)再看前方,然後確定沒車才左轉,結果剛起步就看到一個車影到我旁邊,我急煞停住稍微碰到那台機車(他白色我黑色車,有漆的擦痕很明顯),叫警察來後,沒想到警察聽了我們說的之後,說不和解就各要先開單,我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反正很莫名其妙就是了,不是沒注意,是對方騎快從後方車輛鑽出來,難不成要看著後方騎車給前方直行車撞,總感覺台灣的交通法規很差就是了),對方則是"未依車道方向行駛之類的"、"跨越雙黃線"、"未保持安全距離"、"另外還有未帶駕照行照"
先謝謝大家

恩 說到車道的話...文賢路本來就不大
所以他跟我哥是同車道的

目前 我家裡的人是想說
去做筆錄時
準備要針對那位阿伯的事項有

1.無緣無故停下來,是停在路中喔
2.他要左轉時沒打方向燈,以至於我哥往左邊騎撞到他
3.他車上所載的玻璃有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之類的

說真的再怎麼會騎,遇到那種不打方向燈的人還是沒用
發生事情後那位阿伯還兇我哥為什麼要撞他整個就很......
我覺的他是在制造假車禍真詐財,故意讓人撞他,因為現在大多都有強制險,只是不知道怎麼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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