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障友,職業是特殊教育工作者,我喜歡享受騎車旅遊的樂趣,也很喜歡大型重機。在世界各國的特殊教育理念中(包括台灣),有一種術語叫做『正向支持』,簡單的來講,就是如果我今天想要學學習任何事物,經過教保員和復健師評估後,認定是可行的,就會設計出一套學習的方法,或是透過輔具操作、使用,來達到學習的成果,完成目標。
回到現行台灣對於障友『行的權力和選擇』,卻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騎一般白牌機車,可以經過改裝輔助輪來達到目的,油門也可以改到左手使用,開汽車油門也可以改到左腳踩,或是利用其他改裝而可以行使上路。
那唯獨大型重機為何要限制障友考照呢?如果我今天可以透過輔具的改裝、使用達到目的,那為何不讓我用?
為何要剝奪我的權力?
前陣子有一個新聞,嘉義市有一位障友,買了一部哈雷,經過改裝後他可以行駛上路,可是去考照時卻被打槍…真的很替那位大哥抱不平!
我現在的主要交通工具是機車,KYMCO刺激249CC,我比其他障友幸運的是,我不用改裝輔助輪就可以騎乘任何機車,檔車除外(障別:右下肢中度,行走不用任何輔具)、或是腳踏車,我喜歡T-MAX或是GP800這類的車,所以把目標擺在騎大羊。
我天真的想法是這樣,我騎乘的是台灣平面道路機車待轉區最大型車種之一,每每停待轉區都會被白眼,車輛乾重有200KG,尺寸不亞於大型重機的刺激249,也不用依靠輔助輪、有正常的收入、善良的心、正常繳納所得稅、高道德標準的職業,那我為何不能騎大羊考取重機駕照呢?
國外我是不曉得有沒有限制障友考照的規定?至少我知道在先進、文明、尊重人權、沒有ARTC、6期環保的國家是不可能會發生的。
交通部立法的官員們,是否應該要想清楚,為何不是輔助,而是無理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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