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空間有限,現時大重限停汽車格的不合理法規,非常浪費市區寶貴的停車空間,更時不時有被汽車車主逕自移出車格的惡行發生。
目前試辦大重專用車位的法案已經在路上,但速度實在非常慢。我認為只是更改標線,是再簡單不過的調整,但因大重車主不是大眾,因此政府處理這事情非常消極,要加速辦理,我們的聲音必須被聽到。
我提議辦一場完全合法的抗議活動,就是找一兩週,大家把車騎出來,在一天當中的各個時段把市區的路邊停車格全部停滿,讓汽車車主明顯感到沒車位可用。此舉唯一的成本是停車費,和一週沒車可用。
預期的結果是透過媒體報導,讓政府聽到,也公開教育汽車車主其實大重必須停在汽車車格,這樣一來,呼籲劃設大重專屬車位的的聲音會從小眾的大重車主變成大眾的汽車車主。
希望有迴響,迴響夠多的話,大家挑個日期。
我是覺得應設專用停車格
就像身心障礙停車格那樣的設置方式。
在一排機車停車格的最左右邊改2~3格的重機專用停車格,
格子大小就大約機車格的兩倍大應該可以滿足黃紅牌停車需求。
若路邊機車格前後長度不夠,可將重機格畫成斜的。
總之,我認為,重機專用格最適合與目前現行機車格並列。
要設多少格,這個計算白牌/黃紅牌比例,應可容易得出。
這是停車部份
此外最重要的是法規,不應比照汽車規則。這完全是不對的。要打掉重練。
也別再提汽車二字
應設黃紅牌專用法規,其法規也是應由機車法規做延伸。從機車去擴大其權益和路權。
而不是比照哪個交通工具。因為黃紅牌,並不是像哪種交通工具,
黃紅牌,就是機車。其性能、大小,適合有更多權益的機車。
小宸宇 wrote:
(恕刪)
此外最重要的是法規,不應比照汽車規則。這完全是不對的。要打掉重練。
也別再提汽車二字
應設黃紅牌專用法規,其法規也是應由機車法規做延伸。從機車去擴大其權益和路權。
而不是比照哪個交通工具。因為黃紅牌,並不是像哪種交通工具,
黃紅牌,就是機車。其性能、大小,適合有更多權益的機車。
同意,該爭取的不光是停車問題,而是應將法規打掉重練...
沒有當初的"比照辦理" 樓主今天也不需要跳出來要爭取合理的停車格。
(會指著兩個輪子的說他是汽車的只有誰不用多說了吧...)
稍有不同的是個人比較傾向開放一般機車格,照使用面積計費,
例如大羊可能一次用兩機車格,再怎麼算也比停一個汽車格來的"合理"
不過若能增設專用格也是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