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懇請大家支持我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議,提議的主要訴求如下:• 政府單位正視一般重機、大型重機(黃、紅牌)及一般汽車三者之差異並且合理調整停車費用及空間規畫。
• 應比照空間占用比例調整計費,分類:一般汽車、一般重機、大型(黃、紅牌)重機。


現況:•多數公共停車場視大型重機(黃、紅牌)為一般汽車,故比照一般汽車收費並規範大型重機(黃、紅牌)必須停於一般汽車格;此狀況導致部分汽車駕駛因認為大型重機(黃、紅牌)霸占汽車停車格而私自搬挪、破壞他人財產(依序停車的黃、紅牌大型重機)並導致損毀之相關案例。
•少數公共停車空間(如捷運淡水站設立的停車場)雖視大型重機(黃、紅牌)為一般汽車並比照一般汽車收費,但特別規劃少數適合大型重機(黃、紅牌)專屬的空間。
論述:
•若近全數大型重機(黃、紅牌)所佔用的停靠空間介於一般汽車與一般重機之間,並已有相關單位規劃合理空間,故,已可正視並接受一般重機、大型重機(黃、紅牌)及一般汽車三者之差異,應比照三者空間之差異並合理調整停車費用。
建議:
•政府單位正視一般重機、大型重機(黃、紅牌)及一般汽車三者之差異並且合理調整停車費用及空間規畫。
•應比照空間占用比例調整計費,分類:一般汽車、一般重機、大型(黃、紅牌)重機。
改善後的利益與影響:
1.比例原則:層級化之收費合理性。
2.解決空間合理使用:妥善空間運用。
3.尊重交通工具使用選擇及營造社會多元和平:減緩因空間有限,而使自用小客車車、大型(黃、紅牌)重機、普通重型機車及普通輕型機車等之矛盾。
經過多次向台北捷運公司溝通,請求他們正視停車空間與收費應依照不同大宗類別的車款(一般汽車、普通機車、大型重機)去規劃,但是很可惜他們理直氣壯的拒絕,原因是他們的相關規劃是比照公有停車場,因此,高傲又強硬的拒絕。
感謝因為他們的高傲又強硬的態度,我才恍然大悟,錯其實是在我,這個請求應合集大家的支持與力量向更上一層樓的主管機關爭取!為了我們應有的權益、多元公平正義以及愛車,懇請大家支持。
我要附議 -> http://join.gov.tw/idea/detail/c5c0d6a3-2a5d-4103-bd42-a3bd9ead60e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