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法 汽車停車格可停放多輛重機

http://auto.ltn.com.tw/news/10470/2

大型重型機車要停車時,需停放於汽車停車格內,不過有時會看見一個停車格停放多輛重機,甚至汽車跟重機停在同一停車格內;但因實務上無法知道車輛先來後到,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一個小型停車格可停一輛以上大型重機。這次修法當中,為讓臨時停車規範符合民眾習慣,特別進行文字修正,讓重機及機車可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該案公告期 2 個月,後續完成行政程序後,即可上路實施。



現行停車格若要停放一輛以上重機,可由主管機關自行訂定後,公告後即可實施。交通部表示,若一個停車格停放 1 輛以上車輛,處理方式會 2 輛車都開停車單,但不會有裁罰。

不過地方主管機關認為,由中央統計在法規處理會比較謹慎恰當,所以這次修正訂定道安規則,若公路、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無公告規定時,一個小型車停車格位可停放一輛以上大型重型機車。

現行機車停車時,因為停車格劃設都是垂直、斜向,機車族在未劃設停車格的路邊臨時停車時,都習慣以垂直、斜向停放,但現行法規規範讓人認為,應該要與路邊平行停放。

交通部表示,為符合民眾習慣,這次特別修正文字,明定可垂直、協向停放,不過為希望讓臨停車輛能更靠近路邊,將大型重機、機車停靠時,從車輪距離路邊不得逾 60 公分,縮短為 30 公分。

早該這樣做了,一台重機停一格太浪費空間還會被汽車車主抱怨
但一格兩台車都要各別算錢......
一個汽車位停幾台大重車就要付幾台大重車的錢
蠻合理的阿 使用者付費 而且又可以省下空間
只要是好的政策我都覺得可以執行
這是好事,真的,會不會是因為部長換了?!
重機從2002年重新開放到現在,然後今天是2018年,已經16個年頭過去了,交通部居然做出了一個近乎踏上月球的突破性政策了。

ddhhddhh2 wrote:
重機從2002年重...(恕刪)


2007年11月開放550CC紅牌路權
2012年7月開放黃牌路權
其實這都是很大的突破~

至於國道路權,交通部連試辦都不願意
可以先開放平日冷門時段也可以啊~
放棄義大利羊皇,轉戰VESPA

金城路金城武 wrote:
http://auto...(恕刪)

就跟一般機車一樣就好
大重機停在汽車格
一台就綁一張單,二台就兩張單
合理~~~~~~
一個格子停放三台 原本一小時60的汽車格應該除以三、或設重機最低每小時20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定義吧
lunacy21227 wrote:
一個格子停放三台 原...(恕刪)

停兩台以上費率不打折的話我還是會儘量找其他汽車格,沒理由付一樣的錢只能吃半碗。
小白牌還是不能停…
即便願意繳停車費還是不能停…

看來交通部始終把大型重機看成汽車!大重想停機車格,我看難辦了!但往好的角度想就是國道開通應該不遠了~
如果連續三個停車格因先來後到問題而不小心各停三輛重機,會不會引起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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