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有經驗的前輩,目前情況是對方保險因肇責判定為 3成 / 7成 ,所以我需賠對方7成,而我自己的維修需自付7成的維修金額,對方保險付3成 還要跟我索要更換後的舊品零件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如果想要自己留著當備品,這樣可以嗎?
可以
kenneth.C wrote:
請教有經驗的前輩,目...(恕刪)

你要還給保公司付的30%零件阿
通常保險公司要舊零件是因為他們要確認你有換, 而不是修
然後用修的錢去跟他們申請換的金額

如果是保險公司全額支付, 我認為他們要回去是有道理
但如果他們只付30%, 或許可以跟他們談, 畢竟你付了70%
如果他們要證明, 就用舊零件跟你車子換上的新零件拍照給他們
他賠你3成 你把3成破部品給他就好啊
感謝 各位前輩的指導!! 心裡大概有一個底了。
要問問看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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