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有經驗的前輩,目前情況是對方保險因肇責判定為 3成 / 7成 ,所以我需賠對方7成,而我自己的維修需自付7成的維修金額,對方保險付3成 還要跟我索要更換後的舊品零件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我如果想要自己留著當備品,這樣可以嗎?
通常保險公司要舊零件是因為他們要確認你有換, 而不是修然後用修的錢去跟他們申請換的金額如果是保險公司全額支付, 我認為他們要回去是有道理但如果他們只付30%, 或許可以跟他們談, 畢竟你付了70%如果他們要證明, 就用舊零件跟你車子換上的新零件拍照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