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停車場位子已達到飽和~剛好有一位殘障人士開車進入了地下道
要停車(而後方緊接著另一台正常人駕駛的人也要開來停車...可是殘障車
位已滿...旁邊剛好有一個普通2.5x6的一般停車位...請問這時候殘障人士
能不能去停一般停車位?
若要以有坐輪椅的使用者角度...是否不能停在一般停車格...因為未達雙車位
之5.5x6公尺寬之殘障規定...所以就算殘障者下車...也無法使用輪椅!!
而必須讓給後面一般正常人之使用者停車?
2.如果停車場一般停車位都已經滿了...只剩下殘障停車位尚有一席空位3.5x6
那正常人是否可以依當時滿位的情況下依管理者指揮停在殘障車位?
3.回到公共捷運上的問題...法規有沒有限制捷運火車上人未有孕婦~老人~殘障人士
情況下一般人不能入座愛座只能規定老人或殘障使用~而其他一般正常人不得坐上去?
如果沒有限制...那又該如何解釋殘障車位的情況?
****還有火車上不是有供殘障人士停留的空間嗎?那火車上乘客若沒有殘障人士...是否不能
進入殘障停留空間的範圍內...若正常人一腳踏進範圍內...是否要強制開罰單???
4.是否在法規上將殘障人士停車位增加至佔總地下停車位的1/4...這點又該如何檢討?
個人認為當遇到這種情況...要視情況而定...""法規並沒有寫得很死...並沒有在後面註明:
除了殘障人士之外...其他人等一律不得進入...也絕對沒有例外之條例~就算是國家元首
也一律不得進入殘障空間之範圍內""
倘若在談一見事情都用確定性的假設來談...那沒有任何一件事情的角度是公平且合理的!!
PS(如果要沒有爭議...就請立委將殘障人士之相關停車空間~殘障空間...設立出有絕對無例外
之效力~若沒有設立進去...那這樣依照樓主的情況下就沒有誰對誰錯了)
總為了砲而砲
任何東西只要誰有主管權,他說了就算
交警在你停紅燈的時候,叫你往前超越停止線,
你會跟警察說不可以?
還有人說管理員叫你吃屎,你要不要吃;叫你殺人,你要不要殺
吃屎殺人這事是管理員管喔?你也幫幫忙
停車場管理員叫你去搶銀行,也是個爛例子...
如果今天是銀行最大的那位董事長之類的說,金庫密碼給你,你自己去拿吧....
你要不要拿?
花博摘花更是扯,花博的花又不是當下的一般管理者所管
如果今天是郝市長跟你說你可以摘一朵回家,你要不要摘?
懂嗎?
飯店停車場是管理員管,他說可以停那邊,就是沒問題
又殘友需要時,管理員自然要發動調度的責任
我再說一次,任何東西只要誰有主管權,他說了就算,有這麼難懂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