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交通法規對於印製禁行機車的規定,是在三線道的最內側/四線道或以上者的最外側兩條不能劃製,或是設有機車道的地方以最外側一條以及機車道不得劃製禁行機車(至少那時考駕照看得條例是這樣
但是實際上則是,很多的兩線道也劃了一條大大的禁行機車. . 或者是多劃出一條六七十公分寬的地方然後跟你說那個叫做機車道
然後分隔島的設置. . 不是說不行啦,但是有些地方用上了分隔島,給機車的那一塊又小又窄又滿滿是人孔蓋違規停車小黃,甚至還有公車
反觀汽車那一區,平又寬(以下省略
而且機車那塊的速限是40kph,這個速度可是腳踏車都可以輕易的超過啊
一樣為機動車輛,為何一邊可以60kph順順走,另一邊只能用40kph在那邊悶著
小弟接觸最多的就是這些. . . 也因此很多時候都會自我解放到60kph左右順順騎
在沒有安全島的地方,小弟也是行駛在所謂「快車道」上,遇到機車道以及最外側「快車道」有大烏龜時,也是一樣方向燈打了,照後鏡確定沒有後方來車,打超車燈PASS過去,在打方向燈回到原本車道
然後還有待轉區的設置,有些地方設置的位置都很神奇(路口正中間),或者是已經斑駁不清然後又沒有兩段左轉指示牌,轉過去才被說違規
因此小弟都很甘願的除非在不得已的情況向,像是車流量非常之大/沒有左轉等待區時才會去找尋有無待轉區
不過小弟騎車主要地區是在宜蘭,可能有些地方早期沒有規畫得很好,上回騎車去台北就覺得除了紅綠燈又多又長,其實在轉彎方面沒有太大阻礙
結果呢,實際上有何風險?大概只有被要求支付道路使用費的問題
騎車方面反而會更加的順暢
雖然就單以禁行機車這條規定來,確實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稍微思考了一下,除了有些地方政府沒有按照條例來劃設之外,最大的問題還是用路人. .
省道速限明明就有60~70kph,就是有人會30~40kph卡在路中間外加左右搖晃(不管開車騎車都有)
如果每個人都按照規定來,依照速限來行駛,沒有亂切線的計程車駕駛,公車行駛在最外側(比機車外面)且有完全照規定在停戰之前多遠多久打方向燈示警
光是這樣就可以讓交通順暢不少(個人認為)
而目前對於大車的規定更是不太友善. . 以現行的黃牌紅牌來比較就好了,黃牌的車子體積多半已經比白牌車大很多,在市區已經不算靈活,卻還要再奇怪的規定之下一起擠待轉區. .
有時候看到都覺得好累人. . 車子大又重,繳稅又多又只能有跟普通白牌一樣的路權,那何苦要再多規定一個黃牌?通通歸納到紅牌繳一樣多的稅或是丟回白牌降低稅金啦
很多問題的始作傭者永遠都是人. . 不管是訂規定的人或者是道路使用者,都有問題,沒有一方式完全對的,但也沒有任何一方是完全錯的
其實小弟覺得台灣的高速公路收費站也是造成塞車的一個原因欸XD
看看對岸的大陸,收費是上高速公路前的閘道口有個收費亭,給你一張磁卡,你要下高速公路前,繳回磁卡+收費,跑多遠收多少,簡單方便順暢
不過大陸因為有跨行政區的問題,難免會遇到跨界,就要停下車換卡囉(但是不用繳錢,一樣是下高速才繳交使用費)
雖然印象中美國州際公路好像也是跟台灣一樣的方式設置收費站?
The only thing that not change in this world is e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