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0911 wrote:很多人都說了,從來就...(恕刪) 在另一篇的討論文理..有人說這位踹人的騎士是重機群(一鍋粥)裏的一顆老鼠屎...有大大就回答很妙..他說現在不是討論這鍋粥裏面有幾顆老鼠屎...而是這個鍋裏面還找的到多少顆白米....重機本來就屬特殊族群所以時時刻刻都有人拿放大鏡來檢驗他們的行為
joek520 wrote:本來就因人而定,你覺...(恕刪) No因為如果汽車不適合你﹐你就會去買一般機車你會買到100hp+的重機的原因不是實用也不是方便。不然你說說看原因是什麼﹐到最後都是因為快﹐好看﹐也就是爽﹐娛樂。不然誰會喜歡騎比汽車危險﹐又沒有機車路權﹐又一定要特殊的安全帽﹐然後很多又多花錢買防摔衣(因為帥!)﹐又製造非常大的噪音﹐又不方便(以載東西來說)。
Jin靖 wrote:樓主啊~我個人也很喜...(恕刪) 本日最中肯...小弟已經完全不想發言了這個時間點,無論我們守法的騎士怎麼說,都是沒用的。一路看下來,至少有非重機族群的人能諒解,這樣就夠了至少在此時,默默的守著規矩繼續騎車,減少衝突與紛爭,就是最好的平反方式。最後補個交通規定,如果各位大大對於重機行駛的規定有疑慮,歡迎參考1.不得停於機車停等區(除非特殊情況,如警察指揮、讓道給緊急車輛)2.不得行駛機慢車專用道(除非特殊情況如警察指揮、讓道給緊急車輛)3.非臨停、起步、轉彎,不得行駛機慢車優先道(要轉彎或靠邊才會騎進去)4."快速公路"(紅色盾牌為快速公路,台北市等地之高架道路為"市區快速道路",不在此限)禁止並排行駛,且全時段開啟大燈。5.高速公路禁止駛入(此點無爭議)6.其他道路皆同汽車,法律也無規定不可"同道超車"或並排行駛(包含汽車亦可)僅要求要保持車側有半公尺以上安全距離,楊性駕駛違規無誤,路肩任何車輛皆不得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