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ing wrote:
說得好,所以建議市政府能讓251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在機車格上 (車身不可超過停車格),但比照小型車收費,這樣不但不會占用汽車停車位造成空間浪費,還可以讓一些說是為了省錢的民眾不再有話說?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們,您們覺得呢?...(恕刪)
我想超過九成的都不同意吧?
翻翻以前的文章,你會知道其實停機車格或是汽車格都很多人不願意的.
理由不外乎..
停機車格,太小,屁孩會跨坐,機車格已經那麼擠了,誰敢去擠?
況且離開視線誰知道會不會遇到眼紅的搞破壞啊?
停汽車格,會被惡意的四輪擠出停車格或是牽出停車格.
況且離開視線誰知道會不會遇到眼紅的搞破壞啊?
還有機車就這麼小台幹嘛浪費空間啊?
所以,停汽車格或是停機車格是一個問題嗎?
其實只是心態上的問題而已.
yanminghou wrote:
這些荒謬的規定並不是立法委員訂定通過的法律,而只是交通部路政司裡面的幾位公務員制定出來的,...(恕刪)
可惜我們的立法委員沒有足夠的專業和生活經驗來為政策把關!再加上裝聾作啞,聽不見人民的聲音,所以底下官員怎麼建議,這些「橡皮圖章」也就蓋章通過了事!「解決紛爭」這種麻煩事,除非到了火燒屁股的境地,能不碰就不碰!
人民自己的利益,光靠區域立委是無法把關的!如果工商業大佬能組公會,人民、騎士、消費者當然也可以成立團體為自身利益發聲!只要團體的規模日漸擴大,力量自然就出來了!團體的聲音一定比單兵作戰有效!
至於路權的議題,白、黃、紅其實是綁在一起的!大家的目標應該一致針對一切不合理的路權法規!而不是白牌、紅牌只專注自己的權益,甚至互相指責對方云云~
說穿了,交通部就是希望看大家自相殘殺啦!這樣騎士們永遠不會有共識!法規也就不必有什麼調整了!這些大官才能真正的閒閒沒事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