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iban2008 wrote:嗯紅牌說自己是等同汽車要跟汽車一樣的權利那麼為什麼停車又要停在機車停車格呢為什麼不停在汽車停車格一下子是汽車一下子是機車到底是什麼? 其實換個角度想重機要停汽車格不太容易吧,很容易被不了解法規的人誤會而且台灣居住空間擁擠,一台機車占一個汽車的位置旁邊的空間都浪費掉了法律雖然那樣規定,其實沒必要刁難重機在停車這一塊但是在高快速公路用菜市場亂鑽的騎法,就非常不贊成了,重機上了高快速公路就應該把自己當"汽車"
ryanku wrote:只能比爛就代表重機...(恕刪) 比爛還比不上四輪!每天電視的車禍新聞主角幾乎都是四輪,沒上新聞的更多!站在街頭觀察亂象更多!這些都是少數嗎?開車的整天指責別人違規不配有路權,但自己的違規就覺得沒什麼大不了!既然以高標準要求特定族群,表示自己也是能經得起考驗,但怎不敢一視同仁?我看不是心理有鬼,就是雙重標準!別忘了騎重機的也幾乎都有開車,我就不相信亂騎車的,開車時會多守規矩的!你們指責他也就是指責你們自己爛!
把應注意未注意這條拿掉就好,一條惡法讓汽車人心惶惶讓重機老被人說嘴也不是什麼怕重機亂鑽飆車,畢竟現在沒重機國道上依然每天上演著也沒人在乎只是擔心有人自摔煞不住背責任,畢竟不像鐵包肉失控被追撞可能人好好的,肉包鐵時速8~90輾過大概當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