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國有地一、國家賠償之構成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1.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2.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二)國家賠償法第三條: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如果是私有地同網友說的, 道義上真的只需要陪醫療費用
jeremytsai520 wrote:因為是國有地,所以門...(恕刪) 客氣跟你講 結果你回的不客氣但是我還是禮貌又誠實的告知你:上面很多人打你臉 結論是你很難賴店家很多人酸你 結論是 多繳學費就學會保護自己
jeremytsai520 wrote:原本帶友人一起要去坪...(恕刪) 明明店門口前面有大片空地給你迴轉,完全沒人停車,也沒有人要出來。大門是關的。為何你偏偏要騎到草地上的坑去轉彎?然後怪草地上有坑害你轉倒?還推說後面有人跟車?為什麼你後面那台車迴轉得這麼漂亮!你卻要轉去草地上的那個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