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停等區是經過統計研究後才劃設的,讓加速起步快的機車集中在前方,因為確實能減少車輛留滯時間,增加道路疏通效率,這不管是對騎士或是汽車駕駛都是雙贏,在路權開放之前,管你掛什麼牌的機車都允許放你到前面去,但腦殘的官員一句比照汽車,卻把本質上是機車的重機禁止進入到停等格裡,這根本上違背了政府自己當初的設計規劃,只能說是官員怠惰、立法不周,但現在卻有人用這個法規缺陷來舉發重機騎士,而不是站在重機這邊要求政府改善法規,這種以惡法亦法的概念,拍照檢舉自詡正義,不過只是為虎作倀而已。
穎川晴 wrote:我想問一下這樣黃牌...(恕刪) 其實我覺得你蠻可悲的看到黃牌違規就好像中頭彩一樣這麼愛檢舉,路上一堆違規要不要也順便一下?還是你只針對大型重機?眼紅?現在只要十萬出頭就能擁有一台實在不需要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