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這黃牌違規哪一條法規?

壓力鍋 wrote:


既然您說是要討論...(恕刪)

證據⬇️
奧登 wrote:


不用什麼好奇了,...(恕刪)

不會罰? 那這是什麼?⬇️
穎川晴 wrote:

所以呢?證據在這 ...(恕刪)

違規事實是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根本不同件吧,而且檢舉這個本來就要用影片,你貼個照片上來問被砲也是應該的

穎川晴 wrote:
所以呢?證據在這 ...(恕刪)


希望被舉發的人能去申訴!!!

不要想說小錢就算了~
有兩張照片嗎? 還是只有靜止的一張?
不過這種只要車主懂法條就能申訴過罰單了
道路風紀股長好棒棒!!
RX78NT12003 wrote:
停等區正前方就超越...(恕刪)
原來是台灣四輪嘴臉駕駛呢
舉發會開單沒錯啊
但是收單可以撤銷啊
塑化劑不要吃太多
機車停等區是經過統計研究後才劃設的,讓加速起步快的機車集中在前方,
因為確實能減少車輛留滯時間,增加道路疏通效率,這不管是對騎士或是汽車駕駛都是雙贏,
在路權開放之前,管你掛什麼牌的機車都允許放你到前面去,
但腦殘的官員一句比照汽車,卻把本質上是機車的重機禁止進入到停等格裡,
這根本上違背了政府自己當初的設計規劃,
只能說是官員怠惰、立法不周,
但現在卻有人用這個法規缺陷來舉發重機騎士,而不是站在重機這邊要求政府改善法規,
這種以惡法亦法的概念,拍照檢舉自詡正義,不過只是為虎作倀而已。
為什麼開頭兩字是汽車,而不是大型
穎川晴 wrote:
我想問一下這樣黃牌重...(恕刪)

穎川晴 wrote:
我想問一下這樣黃牌...(恕刪)


其實我覺得你蠻可悲的
看到黃牌違規就好像中頭彩一樣
這麼愛檢舉,路上一堆違規要不要也順便一下?
還是你只針對大型重機?眼紅?
現在只要十萬出頭就能擁有一台
實在不需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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