砲別人停殘障車位的請來看這篇~

支持樓主
管理員請你停 有什麼不對嗎??
這飯店停車場就他在管的阿
覺得看不過去就報警處理囉
樓主這種情形在台灣應該算少數特例吧
有徵詢過管理員的意見及指示
但是大多數的停車場,殘障車位幾乎都是未經詢問
直接就停在殘障車位
所以給樓主拍拍手鼓勵,因為這情況真的很少

superpapa wrote:
支持樓主

管理員請你停 有什麼不對嗎??

這飯店停車場就他在管的阿

覺得看不過去就報警處理囉


+1

騎重車參加同學婚禮,管理員叫我停圾垃場出入口,因為管理亭就在旁邊,能就近看守


我還開玩笑問車會不會被當廢五金資源回收.....


私人土地上按照管理者去停放準沒錯。
看來很多網友認為地是誰的誰就可以任意使用
所以私人土地不受任何限制
其實這並不全然正確
所有權絕對原則在現行法律已作修正(所有權社會化)
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才可以自由使用
例如餐廳營業人不能因為餐廳是自己開的,
所以拒絕視障者帶導盲犬進入
因為法律對此設有規定
吸菸區設置亦同此理

前面已有人貼了停車場與身心障礙的相關法規
提供個資訊供大家在論戰時參考:P
所以有管理員當你的墊背的…你就可以停?

這樣罪惡感會消失?會的話你就不會上來po了…
永遠只會對一些事不關己的事,故作輕鬆的說~那你當時應該怎樣才對呀,就算當時是怎樣,你也應該要這樣那樣才對(邊說邊忙著修手指甲),是啦,要求別人都很容易,但親身去作呢?要是這世界真有那麼溫暖,那麼正義滿人間,那為何還有民眾昏倒在鐵軌上被火車給壓死,在那之前還一堆人經過路倒者的身邊,不聞不問的呢.

如果真是那麼愛表現正義,那我期望,關於楊淑君亞運失金牌一事,可以有人持續關注並支持下去,台灣群眾的記性都很差,不要只是上網看到有可砲,可發洩的Subject,就衝了.

It seems the world we live is very sick, sad to say so, what's wrong with the Taiwan environment?
被砸活該.

真正有水準的人,這種情況下也會斷然拒絕工作人員的"方法".

當然,這種人很少,但我知道確實有這種人.

另外,也可以確定版大您不是.
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十款:「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因此,依照該條第十款規定,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會被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

依據-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第 十四 條 違規佔用路邊停車場專用停車位者,由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
停車場管理人員發現有違規佔用專用停車位者,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

依法令來看呢,管理員錯得離譜了,他應該負責管理與監督的!
至於樓主,別動氣啦!大家一起長長見識,下一次,或許我們都該婉拒然後等一般的停車位的!

不過說來好笑,既然等一下萬一有身障朋友開車來他會另外想辦法,這個辦法....怎麼不現在執行?
家母是聽障,所以我家的小客車是用她的身份申請的,所以是能停在殘障車位,
但是每次出門我就算有殘障車位的空位我還是不會去停,因為那是留給真正不方
便的殘障人士的,我不是,我媽也不是,所以就不會去停。
網路中流浪的無聊人士

achilles_uly wrote:
看來很多網友認為地是...(恕刪)

本來就是這樣啊,政府規定重機只能停汽車格,這只能規範到公家的停車場,
但法不及民間,所以騎重機去民間的停車場,他要你停哪就去停哪,就這麼簡單,
我騎重機去民間停車場停過機車格,老闆要我跟小羊擠在一起,但老闆又說我是大車,
所以一小時要加20元,停不停?不停就走人啊,停車場是他家的,
你跟他講政府說要停汽車格,你看他理不理你;
所以私人停車場今天車太多要我去停殘障車格,停啊!為什麼不停?
停車費是老闆在收,我也沒少給一塊錢,如果後面有身殘車輛進來,
他想賺錢自己想辦法弄車位出來,萬一真的沒辦法再生車位出來,
那就掛客滿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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