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女生闖馬路看路權誰有

linux.wince wrote:
很巧, 我也很喜歡探...(恕刪)


所以依你的51%路權理論
當這名黑手紅牌以後生小孩
小孩過馬路到一半,大家也可以加速撞他小孩
順便下車用49%的火氣踹頭??

有這摸好的事??
法官真的會認同這種人!!

你住的是鬼島沒錯!

新聞一面倒也是各家報騎士過分,是老鼠屎
家屬也不願和解,是網友大家覺得正義的表現!
請問何來和解之說!
果然是01...還在討論路權...我跟我們家人只注意到那一腳!!
這世界上沒有感性跟溫暖了嗎???權利上的事情就交給法官!!
拜託01的每一位人士!!不要被科技產品用昏了頭!!每個人都冷冰冰
有沒有溫暖、溫暖、溫暖!!! 拜託!!! 那個行為那個行為!!!
總在停止呼吸後,抓住最美的一刻,一輩子驕傲的事。 www.goimage.cc
個人認為這件事的重點 不在於小妹妹有否違規 而在於 既然小朋友都已被撞倒地 有同理心的人都會上前關注+叫救護車! 而不是像這位騎士~~居然還補踹兩腳!!?? 這有人性嗎? 今天若被撞倒的 是這位騎士自己的女兒呢? 這位騎士是上前趕緊救人還是踹人? 人性之自私與殘忍莫過於此! 這樣的心態行為該被譴責!








aries405 wrote:
看了一整天那些為重機...(恕刪)

linux.wince wrote:
很巧, 我也很喜歡探...(恕刪)


法律之前,端看法官判斷的基礎,其實這我們沒法測度。

也很謝謝你提供看法。
我想請問是有走在斑馬線上?如果這樣就可以獲得路權的話,純粹是鬼扯淡,
我簡單的說我的想法,純粹是駕駛人禮讓問題,並沒有所謂得道路權,
行人的路權是在斑馬線上的..OK?
那些在討論路權的人~~

等到哪天撞的是你的親人~

被踹的事你的家人~

你再拿上來01跟大家分析吧~!

wu-sam wrote:
這件事情有二個問題一...(恕刪)



我覺得他根本應該被提報為"流氓"~
撞擊的對錯~以後再議~但是我認為~兩方都有錯~且重機騎士有無超速嫌疑????
但是踹那一腳~已經將原本會站在他這一邊的人~全部推開了~

另外覺得酒駕撞死人似乎天天有~代表就是罰太輕~根本不把處罰當回事~
賠錢?? 提高罰款?? 又怎樣~
有錢人: 老子就是錢多!!!
沒錢人: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最後老話一句: 建議政府引進鞭刑~
不要出來一些團體跟我說人權~他在犯法時~已經用自己的行為把自己的人權剝奪了

就像曾勇夫~並不是死刑犯的劊子手~
死刑犯~是自己的劊子手
aries405 wrote:
看了一整天那些為重機騎士護航的,我真的很難過...(恕刪)

樓主無須難過...本人也騎重機其他人及相關論壇100%都是譴責,
那些護航的都跟那位踹腳仔一樣心態完全自私物役違規....人神共憤。
提問~
100公尺內應該有斑馬線紅綠燈??
重機騎在機車道上算違規嗎? 那條只是機車優先 汽車走也是可以吧?
肇事原因應該是行人吧?
踹人應該跟交通事故無關 是另一件事情(蓄意謀殺之類??)
不知道機車族往往都只能靠右騎路肩嗎
今天這樣過馬路方式,,,就算沒被重機撞
改天大概也會被機車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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