堯來堯去 wrote:純討論,勿筆戰。不...(恕刪) 「想有汽車的路權,又要跟機車一樣,所以才會讓一些人眼紅吧!」反問一下:那為什麼不能想要汽車的路權,又要跟機車一樣呢?重機原本就是應該要是這樣的一種交通工具,然後讓有這種需求的人去選擇它不是嗎?汽車享有路權,又像房子一樣可以遮風避雨還有音樂聽,怎麼就沒人眼紅跳出來
curtis840 wrote:你這就是標準的眼紅車...(恕刪) 沒錯,我是沒騎過重機。但是汽車在高速行駛時為了閃避突然切入的前車,只要方向盤打多一點都還會失控翻車,您的意思是要告訴我重機在高訴行駛時,即使把手大幅度轉彎都不會摔車?
種麴店 wrote:我特別登入只想回你這句頭朝外 純粹是車推不出來而已至於你說停機車格歡迎檢舉(?) 哈 還特地登入回我這段啊? 那段還很剛好的不是我回原本那人的重點呢XD是阿 不否認某些人只是為了想好出來而已~ 這也沒啥不對不過呢~只要把車停在不對的地方就是錯! 啥車種都一樣打從一開始就不該把重機停在機車格上,如果只是想要好出來幹嘛不停汽車格? 合法又省力對吧?不過我個人是希望腦殘政府能夠好好規劃停車問題倒是~像是某些地方其實可以在特定時段開放汽車停放機車~ 同理~ 重機可以停放在機車格之類的而不是爛政策懶得動腦筋就叫重機停在汽車格上
其實開車遇到突然切入的前車,只能趕緊煞車..這是最安全的,就是太多汽車駕駛人一慌忙亂打方向盤才發生車禍的...重車主要靠身體重心改變來轉彎的.....所以你不懂whason wrote:沒錯,我是沒騎過重機。但是汽車在高速行駛時為了閃避突然切入的前車,只要方向盤打多一點都還會失控翻車,您的意思是要告訴我重機在高訴行駛時,即使把手大幅度轉彎都不會摔車?
快速道路重機騎士鑽車陣?看來各位去日本或者歐美等國去假的這是因為台灣許多開車族自己都沒有自覺我本身也有車也有重機並不偏袒哪方[快速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屬於超車道][快速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屬於超車道][快速道路(包括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屬於超車道]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內側車道: 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限速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明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限速行駛於內側車道以上是法規名言規定但是!!!但是!!!但是!!!不論你的時速為何,當超車道後車時速比你快時,若前車位讓出內車道可以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第2項] 和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得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緩P.S.超速罰緩從3000元起因此佔用超車道罰得比超速還重!!!只要汽車駕駛都有自知之明讓出超車道重機騎士還需要在快速道路上搏命鑽車陣?!日本以及歐美國家內車側道都會讓出來給重機或者做超車使用要拿別國來指責台灣人前請了解別國素養比台灣高跟宣導比台灣確實因為台灣法律都有明文規定但會遵守的有幾個?!
魯拉拉拉 wrote:其實開車遇到突然切入...(恕刪) 所以你是要告訴我所有重機駕駛員遇到突發狀況都不會突然轉把手,都不會壓車過度摔車,都像電影特技演員一樣順利閃過?只有開汽車的笨蛋才會轉太多方向盤翻車?那我沒話可說了。
whason wrote:所有重機駕駛員遇到突發狀況都不會突然轉把手,都不會壓車過度摔車,都像電影特技演員一樣順利閃過? 你到底在共三小,我都看不懂。閃車突然轉手把會變成壓車,然後什麼過度又會摔車?還有你要腦補是你家的事,別把四輪理論套在兩輪重機上,兩者可差遠了
DANOIS wrote:在滿滿的城市開車找不到停車格的時候看到一台重機停在那是我都發火政府腦殘你還跟著腦殘,沒規劃的東西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哈~ 我只能說 我不回應搞不清楚狀況,又沒禮貌亂放話的人而且說話不理性的分子了另外~ 帳號挺新的喔 哈哈
每個族群都會有本位吵來吵去不就是既得利益的爭論嗎法規的不足就一直被拿來放大再放大沒有人是受益的法規是人訂的,不是100%合理的,所以要一直修路權本來就是人權的一部分,非四輪族本來就不該被排除重機比照汽車根本就是立法者偷懶行事下的笑話cc數大就只要停汽車格...那麻煩請5000cc以上的超跑房車的去停遊覽車格嗎日本重機可以上高速(150以上就行了),還可以放人行道,休息站還有專用的停車場但是會逼車嗎,會排擠嗎?對他們來講不就只是台機車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