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滿意那就自行找路邊白線區停,合法不會被檢舉。
我覺得這沒什麼好計較的,民營停車場本來就有自己一套的管理原則。若不滿意可以不停,沒有人會強迫。
而實務上大多數大型重機佔的空間不到小型汽車的一半,機車格或是一些小型車不能停的畸零地就很好停了,實在沒什麼必要拿著政府的腦殘法令綁死自己。

壓力鍋 wrote:
如果不滿意那就自行找路邊白線區停,合法不會被檢舉。
我覺得這沒什麼好計較的,民營停車場本來就有自己一套的管理原則。若不滿意可以不停,沒有人會強迫。
而實務上大多數大型重機佔的空間不到小型汽車的一半,機車格或是一些小型車不能停的畸零地就很好停了,實在沒什麼必要拿著政府的腦殘法令綁死自己。



的確呀,所以停車問題駕駛人自己要想好,除非一是狗票一起出去一起停一格(北市ok)..

現在紅黃牌重機在政府的法令空間還是很模糊地帶,到底要怎麼停都還沒有完全的標準!!

為什麼呢?如果是公家停車場那鐵定要重機去停汽車格否則開罰..

那公辦委託民營呢?
這就看承租業者自己高興就好?

反正政府法令是死的,只要找出合法地點與空間好好停車實質上也會開心許多!!

否則就搭捷運吧,這樣停車問題都免了!!哈

我到挺喜歡現在這樣模糊空間地帶,可能我不太care車刮不括啦...

反正過個幾年我在整台烤漆就好....呵呵


Shengho0804 wrote:
就在剛剛,我去高雄...(恕刪)
我每次去新光三越聽車場入口管理員都跟我說機車汽車你任選
機車收費比較便宜
機車收費比較便宜,一定要停汽車位也ok~~~
我都選機車位...因為便宜而且旁邊有警衛可以幫我顧車xd
就我看法來說...
地是私人的,他要怎麼規定是他家的事情
但沒有看到一個盲點嗎?
公用的停車場,比照政府法規辦理。
私人的停車場,比照自創辦法辦理。
不用說,今天到的地方是私人土地,要怎麼用? 當然擁有者最大!
但也透漏很多法規上的弊案~ 把規定用的這麼模糊不清!
(法規只適用公家機關,轉個方向來說,就是A地A法,B地B法的意思啦!)
政府管不了財團,反而還要看他們臉色,很多時候就只能照他們步調走。
(也許他們這樣方便管理,那沒話說,就自葛另外找地方停吧~)
反正法規這東西(當參考就好了,樓主也不要太灰心~)
當今的社會是財團當政,還是人民當政? 我想這問題永遠無解吧!
永遠搞對立的關係的話,永遠團結不起來
別說人家說風涼話,其實這就是反映現況而已~
等到地球毀滅,咱大概還是各做各、各活各的吧
HTT_杜 wrote:
就我看法來說......(恕刪)


怎感覺跟小時候寫文章很像

最後都得反共復國,解救水深火熱女同胞!!

各種交通工具都有方便與不方便的地方

政府怎會去管到私人場所停放的問題,又不是共產黨

除非是身障車位,那真的有法可循(建築法)...

但....那也不是交通部的事。

要跨部會搞這種事,天方夜譚~~
民間做法:效益最大的方法
政府做法:官僚最省事的方法
醬子懂了嗎?白痴的經營者才會讓重機去佔一個汽車位,
反過來說,交通部那些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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