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dml wrote:就是禁止跨到對向去...(恕刪) "雙黃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1.雙向禁止超車2.跨越(吃對向)3.迴轉(切換成對向車道)不跨越也沒迴轉的情況下,雙向禁止超車應該是怎樣的情況?同車道超車有無適用?"所以這就是我講的2.跨越(吃對向)還是你覺得雙向禁止超車跟跨越是同一件事呢?
這樣吹毛求疵的魔人還真的不少。我最近一個月跑花東好幾次(開車),台九線北宜到蘇花段幾乎都限速40KM,我一路從台北開到崇德少說會遇到個上百輛車,路隊長也有好幾個,但不違規超速的車,我看沒有百分之一,因為限速真的很低,除了路隊長這幾位沒超速違規外,其餘的幾百台車都是超過五十以上的速度在前進,這樣是不是也要舉報?如果汽車機車連這樣互信包容的默契都沒有,那我還真不知道路還能怎麼用?是不是指責別人違規掛在嘴邊就能改善交通?自己做得到嗎?最好交通警察下班後在這兩路段通勤也都只開40以下。(打死我都不信)這樣還有需要在這裡互相指責嗎?路就是給大家安全到達目的地的設施,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那不合情理的法規就請參考就好了,拜託拜託!!!補充:"法"如果是正義的,那賣劣油給我的吃的廠商就不會是無罪的,這就是法匠躲在象牙塔裡給百姓的答案!各位魔人還在用"法"來看事情嗎?
lanskee wrote:遵守規定被說成魔人...(恕刪) 大大您誤會我說的"魔人",我"自認"也是守規矩的駕駛人,如同前述我在雪隧裡開88左右,被後面的車狂閃大燈大約五分鐘,我不解難道要我開120嗎?還是要我跨雙白線讓他過?如果真趕時間,那他大可自行違規變換車道前進,何需在後方連閃大燈那麼久?但蘇花限40真的有離譜,明明天氣晴朗,視線良好,為何不能開60?再說回來即使天候良好,叫我開100過蘇花我也不敢,因為命只有一條。道路上奇怪的駕駛真的不少,我原則上沒有危險狀況時,會包容忍讓,但不會做法規魔人到處指正別人。因為如果真有急事,就讓他去趕時間,我沒有立即危險讓他先走有何損失?我並不是指說"守法"就是魔人,守法當然是沒錯的,判黑心油的法官也是講"法",所以說廠商沒錯"無罪",你也認同嗎?在美國賣"健達出奇蛋"犯法,可是賣"槍"是合法,你覺得"法"對了嗎?我不是鼓吹大家不要守法,但用合理邏輯理解處理矛盾,請了解,感恩!
wjcrambo wrote:路就是給大家安全到達目的地的設施,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那不合情理的法規就請參考就好了,拜託拜託!!!...(恕刪) 講得很好,不像那些假掰,滿口仁義,背地勾搭慢車道,機車你騎40以下給我看啊,尤其是在郊區台28完整四線道,限速50,你開給我看啊,反倒進入市區邊緣,路面縮減,速限馬上提高到60
我有4輪/白牌/紅牌我一上路,每一分鐘就有車子違規不外乎:壓線/闖黃燈/雙黃線超車/逆停/紅線停車/違規右轉/超速.......如果要正義,我想我光檢舉,一整天的行程都不用辦了違規本身就是被禁止的,沒有人會認同做出違規的行為法令規定是用在肇事後的責任釐清(我家這裡有個T字路口,有紅燈管制的時候總是塞車,機車被迫鑽車縫,危險超車從幾何時突然變得非常順暢,到了路口才發現紅燈管制變成閃黃燈...)簡單的一個路口可以看得出(管制和違規)到(塞車與順暢)話說回來,我曾經有過超速/違規超車/違規右轉/等等..所以我不會去指責別人的違規行為,甚至舉報檢舉..我最看不過的是,網路上大聲罵違規的,好像就是天理不容似的...感覺他自己就是從來沒違規過的聖人所以才能大辣辣地說別人違規的不是真的他自己就不曾紅線停車?超速?壓線?並排?
c04579 wrote:講得很好,不像那些假掰,滿口仁義,背地勾搭慢車道,機車你騎40以下給我看啊,尤其是在郊區台28完整四線道,限速50,你開給我看啊,反倒進入市區邊緣,路面縮減,速限馬上提高到60(恕刪) 守法就算了不過山路可以靠邊給趕時間的人先過阿我在北宜也都幾乎是只有50KM在跑有高速車輛要通過在直線區域我都會打方向燈示意後方車輛通過...我覺得守法沒有不好但是不要影響到其他人就算速限有規定但是只要跟不上車流就是給別人先過
lanskee wrote:遵守規定被說成魔人?有點奇怪?路上真的很多人不熟悉或不遵守規定,既然被糾舉,就好好虛心接受,當學習!犯規,在情理法~都是站不住腳~( 無法同情,全無道理,目無法紀)~不是嗎?(恕刪) 你要守法是你自己的自由. 但是你叫別人跟你一樣就是強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