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宜被騎士糾正不該超車


vdml wrote:
就是禁止跨到對向去...(恕刪)


"雙黃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
跨越或迴轉。

1.雙向禁止超車
2.跨越(吃對向)
3.迴轉(切換成對向車道)

不跨越也沒迴轉的情況下,
雙向禁止超車應該是怎樣的情況?同車道超車有無適用?"


所以這就是我講的2.跨越(吃對向)

還是你覺得雙向禁止超車跟跨越是同一件事呢?
這樣吹毛求疵的魔人還真的不少。

我最近一個月跑花東好幾次(開車),台九線北宜到蘇花段幾乎都限速40KM,我一路從台北開到崇德少說會遇到個上百輛車,路隊長也有好幾個,但不違規超速的車,我看沒有百分之一,因為限速真的很低,除了路隊長這幾位沒超速違規外,其餘的幾百台車都是超過五十以上的速度在前進,這樣是不是也要舉報?如果汽車機車連這樣互信包容的默契都沒有,那我還真不知道路還能怎麼用?

是不是指責別人違規掛在嘴邊就能改善交通?自己做得到嗎?最好交通警察下班後在這兩路段通勤也都只開40以下。(打死我都不信)這樣還有需要在這裡互相指責嗎?

路就是給大家安全到達目的地的設施,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那不合情理的法規就請參考就好了,拜託拜託!!!

補充:"法"如果是正義的,那賣劣油給我的吃的廠商就不會是無罪的,這就是法匠躲在象牙塔裡給百姓的答案!各位魔人還在用"法"來看事情嗎?
遵守規定被說成魔人?有點奇怪?

路上真的很多人不熟悉或不遵守規定,既然被糾舉,就好好虛心接受,當學習!
犯規,在情理法~都是站不住腳~( 無法同情,全無道理,目無法紀)~不是嗎?
後車示意超車,前車不於適當地點讓路也是違規,且魔人就是常指這種駕駛。
lanskee wrote:
遵守規定被說成魔人...(恕刪)


大大您誤會我說的"魔人",我"自認"也是守規矩的駕駛人,如同前述我在雪隧裡開88左右,被後面的車狂閃大燈大約五分鐘,我不解難道要我開120嗎?還是要我跨雙白線讓他過?如果真趕時間,那他大可自行違規變換車道前進,何需在後方連閃大燈那麼久?

但蘇花限40真的有離譜,明明天氣晴朗,視線良好,為何不能開60?再說回來即使天候良好,叫我開100過蘇花我也不敢,因為命只有一條。

道路上奇怪的駕駛真的不少,我原則上沒有危險狀況時,會包容忍讓,但不會做法規魔人到處指正別人。因為如果真有急事,就讓他去趕時間,我沒有立即危險讓他先走有何損失?

我並不是指說"守法"就是魔人,守法當然是沒錯的,判黑心油的法官也是講"法",所以說廠商沒錯"無罪",你也認同嗎?

在美國賣"健達出奇蛋"犯法,可是賣"槍"是合法,你覺得"法"對了嗎?我不是鼓吹大家不要守法,但用合理邏輯理解處理矛盾,請了解,感恩!

wjcrambo wrote:
路就是給大家安全到達目的地的設施,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那不合情理的法規就請參考就好了,拜託拜託!!!...(恕刪)


講得很好,不像那些假掰,滿口仁義,背地勾搭

慢車道,機車你騎40以下給我看啊,尤其是在郊區

台28完整四線道,限速50,你開給我看啊,反倒進入市區邊緣,路面縮減,速限馬上提高到60
我有4輪/白牌/紅牌

我一上路,每一分鐘就有車子違規

不外乎:壓線/闖黃燈/雙黃線超車/逆停/紅線停車/違規右轉/超速.......

如果要正義,我想我光檢舉,一整天的行程都不用辦了

違規本身就是被禁止的,沒有人會認同做出違規的行為

法令規定是用在肇事後的責任釐清

(我家這裡有個T字路口,有紅燈管制的時候總是塞車,機車被迫鑽車縫,危險超車
從幾何時突然變得非常順暢,到了路口才發現紅燈管制變成閃黃燈...)

簡單的一個路口可以看得出(管制和違規)到(塞車與順暢)

話說回來,我曾經有過超速/違規超車/違規右轉/等等..
所以我不會去指責別人的違規行為,甚至舉報檢舉..

我最看不過的是,網路上大聲罵違規的,好像就是天理不容似的...
感覺他自己就是從來沒違規過的聖人
所以才能大辣辣地說別人違規的不是

真的他自己就不曾紅線停車?超速?壓線?並排?

c04579 wrote:
講得很好,不像那些假掰,滿口仁義,背地勾搭

慢車道,機車你騎40以下給我看啊,尤其是在郊區

台28完整四線道,限速50,你開給我看啊,反倒進入市區邊緣,路面縮減,速限馬上提高到60
(恕刪)


守法就算了
不過山路可以靠邊給趕時間的人先過阿

我在北宜也都幾乎是只有50KM在跑

有高速車輛要通過在直線區域我都會打方向燈示意後方車輛通過...

我覺得守法沒有不好但是不要影響到其他人
就算速限有規定但是只要跟不上車流就是給別人先過

lanskee wrote:
遵守規定被說成魔人?有點奇怪?

路上真的很多人不熟悉或不遵守規定,既然被糾舉,就好好虛心接受,當學習!
犯規,在情理法~都是站不住腳~( 無法同情,全無道理,目無法紀)~不是嗎?(恕刪)


你要守法是你自己的自由. 但是你叫別人跟你一樣

就是強迫.



機車汽車筆試裡面不是都寫得很清楚了
難道裡面有模糊地帶還是,,,,,,,,,,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