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對於紅牌上國道的新公告..


RAULK917 wrote:
首先, 本人目前是四...(恕刪)



反正就算公投 本人也是動員親友 反對票給他投下去
(目前接到一次電話尋訪 我就用力的投反對票~)

板上一堆人根本就是表明我一定要上去騎啦
不給我騎就是罔顧人權
別人說的只要不支持我都錯
根本民x黨
好像他交了很多稅金一樣
他們交的那點稅金根本賠不了到時自己被輾死變香腸的賠償金
Nokia6170>MotoE6>SonyC902>Diamond>DHD>One>5s>6>6+
今天主角交通工具不是重機,這些疑慮就不見了嗎?
顯然不是
重點是駕駛人守不守法的問題.

菜刀可以拿來切菜,也可以拿來砍人.因為可以砍人所以不准人民製作菜刀?
很多相同的例子大家可以自己去想.
結論:不管反對或贊成大家立益都是良善的,均是由人身安全著想.我想這是民主國家很重要的一種意識.
1.政府應該對於駕照考取制度作大幅的調整.所有駕照一定要實際上路考試.
若發生過違規事件一定要要求駕駛人上道安講習一定時數
(罰款部分當作經費來源,道安講習每天都開,例假日也要開)
2.相關肇事責任的歸屬法源,應該要適時調整了.不要再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瞎法條.有人就是要自殺
你怎麼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樣所有撞死人的火車司機全部都無法免責.

不過講了這麼多
咱們的交通當局似乎還在睡覺,可能是因為天氣太熱,不能吹冷氣.


說真的我反而覺得高速公路比一般道路安全一點,至少大部分來說,我不用擔心路旁突然衝出一隻狗,或是巷弄間突然衝出一台腳踏車或機車之類的,也不用在路上閃水溝蓋和一堆的補丁,還有閃避亂鑽的機車,畢竟高速公路罰則高,基本上大家還是比一般道路開車更謹慎肇事率反而比一般道路還低,至於死亡率,肉包鐵鐵包肉在時速一百公里下擦撞,都是一樣很慘吧....四輪在高速公路一百公里時速下被別台車A到一下就不會打滑撞護欄嗎?而且兩輪重機在高速公路上摔車,有穿防摔衣不被後車A過的情況下,也不一定就會是重傷或死亡,這些都是機率跟運氣問題=..=,不然那些比賽重機的,哪個時速不超過一百以上?那他們每次摔車擦撞都一定會死人嗎?

煥仔 wrote:
哈哈哈,不好意思讓你傷心了

不過此活動已經過申請,已經成為一個"活動場地"了.

裡面連腳踏車都有喔!

(想見縫插針阿?)


回覆不要傳訊息給我啦!!

我不傷心哦!!
我講的不是機車聚集的那一道,我講的是右邊汽車正在通行的那一道,短短幾秒就有三台機車見縫插針高速行駛,
這如果遇到駕駛道德良好的台灣汽車駕駛來個臨時切換車道,就準備噴了

逍遙風 wrote:
光是第五點 我就完全...(恕刪)


葉少爺絕對有過失

怎麼不見他要賠幾百萬?
那些口口聲聲說十個重機有八個九個都在違規的
我也可以說
十個開車的十個都在違規
至少我從小到大從沒有看過有哪位汽車駕駛人沒違規的
逍遙風 wrote:
光是第五點 我就完全...(恕刪)


你說的沒錯,小的相當認同,

但是以法論法的話,問題還是不出在重機上…

即便是現在的國道,大車逼小車、大車賠小車的問題也是層出不窮,

只是若以這樣的理由而反對,在下也認為十分的牽強~~~


再者,您說的也沒有錯,沒犯法並不代表沒有過失,

要如何證明自已沒有過失,確實需要費一翻功夫,但反過來說…

依據罪刑法定主義,法官要認定過失也不是說說而已,要講求證據…

雖然法官在某種程度上是自由心證,但也不是說可以說怎樣就怎樣…

打個比方,民國76年在新竹發生的陸正案就是個很好的例子,為什麼搞了那麼多年呢?

明明判了一堆死刑卻又無法定讞?不就是因為證據力太薄弱…


話又說回來了,司法的問題歸司法,台灣的司法亂像是只有在重機上才發生的嗎?

應該是只要生活在台灣,就必須要面臨這樣的問題,只止在國道…

就算走路走在馬路上都有可能被突如其來的橫禍給弄上法庭,

終歸一句話,司法也不是重機上國道的原罪,被扯進來就太瞎了,

為了反對而反對…實在是難以令人信服

琉璃貂 wrote:
1、『平常當汽車、塞車當機車』、2、『違規超速、任意變換車道』

加強取締很難?再不然一車一台紀錄器~大量檢舉很難?
人家違法~有法律可以罰....何必要反對國庫賺錢?



3、『帝王條款』

這是法律的問題~是檢察官的問題吧~
怪罪給機車真的是慌天下之大繆...有那力氣~應該去推動修法造福後代阿!


4、『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現在吵最大聲的是誰?果然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而且這顆糖又大又甜


最後大大尊重守法騎士這點~小弟深感欣慰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違法的!
但對於90%這數據....是否該提些佐證?
我很想給您按個

您講到重點了,汽機車都要實際路考

lyi33tw wrote:
今天主角交通工具不是...(恕刪)

lyi33tw wrote:
今天主角交通工具不是...(恕刪)

華生,你突破盲點了

不過一些人一直在跳針
講道理完全講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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