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對用路人的任何行為過意不去且有證據(影檔、照片),
就直接去檢舉啊,在這喇這麼多沒用吧。
今天無論機車、汽車,出來跑都是要還的,
有掛著大牌,該車主就必須對其用路行為負責,不是嗎?
像我(騎車)很少在屌路上「禁行機車」此等字樣,
所以我有一定機率會收到「獎狀」並附上精美解說照片。
此等行為雖會影響快車道路權,但不至於維及他人生命財產吧!
真的出事了,套句孫排名言:「我來扛」。
當然我也不會傻到去上高/快速或高架路段。
不過如果今天樓主遇到的是無牌車或貼牌車就另當別論了,
這種情況下,大眾應該都會站在你這邊。
合理的規範我會遵守,如不殺人放火等,
不合理的,我會視情況漠視,有些汽車能一直龜在快車道,而慢車道又不能完全禁駛汽車,
哪來的理由要機車不能走快車道,我的車速就是快啊...

所以我都有固定繳學費囉!換得我認為較安全的行駛方式。
完完全全符合交通規範,從騎/開車到生命結束期間一點差錯都沒有?屁啦!